據2016年的資料顯示,本港有一萬三千多個離異家庭面對被拖欠贍養費的困境,佔整體贍養令約四成。多年來,不少離異家庭就贍養費金額、支付問題出現爭拗,收取贍養費一方甚至追討不果。

單親媽媽Pamela現與女兒同住公屋,自從十多年前跟前夫提出離婚後,不時進出律師辦公室和家事法庭,為的是要追討前夫每月1500元的贍養費。雖然她至今已先後四次獲法庭頒佈扣押入息令,但其前夫依然經常延遲支付或拖欠贍養費用,而Pamela則需申領綜援生活。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婦女事工服務單位主任蘇嘉儀指出,雖然現行機制是由法庭頒令並判決支付一方需付多少贍養費,但離異家庭往往在執行上出現爭拗,追討一方尤其身心俱疲。其機構個案Pamela就是一例,礙於她的前夫是自僱人士,每月沒有定額收入,故在追討上遇到很大困難。

為減少離異家庭就贍養費問題時常出現的爭拗,社聯建議設立「贍養費管理局」,該管理局以法定中介機構的角色協助離異家庭收取、追討及發放贍養費,並獲賦予相關的執法權力。

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也贊成當局盡快設立「贍養費管理局」,讓追討費用的一方毋須再經過多重關卡,而離異的配偶也毋須再因為贍養費問題出現爭拗和影響探視權問題。

事實上,蘇嘉儀引述澳洲或新西蘭等外國的經驗指,當地在設立類似「贍養費管理局」的「子女扶養局」前,收取贍養費一方只有30%至40%能收到費用,而在成立「子女扶養局」後,能收取贍養費的比率提升至80%至90%。

蘇嘉儀指出,若本港能成立贍養費局,便能幫助許多離異家庭能有穩定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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