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失業保險

發布日期: 2020-07-29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

隨著第三波疫情爆發,令本港經濟再受打擊,最新失業率升至6.2%,逾24萬人失業,創逾15年高位。頓時失去生計,失業者勢必承受更沉重的生活壓力。

筆者早前於專欄提過政府應考慮落實失業援助金,向失業及開工不足人士提供短期現金津貼。此為應急之舉,協助失業人士渡過難關。然而,政府長遠應研究設立失業保險制度,為失業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失業保險主要由勞資雙方共同供款,當僱員面臨非自願失業時,便可申領失業保險金作為短期的財政援助,避免因為收入中斷而陷入經濟困難。內地、台灣、日本以至歐美等多地都早已設立相關制度。

當然,有人會說綜援已包含失業保障功能,政府目前也透過綜援制度來支援失業人士。不過,綜援本身目的是幫助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家庭維持基本生活水平,故其資產上限本身訂於極低水平,說白一點,就是山窮水盡的人才能有資格領取綜援。所以即使政府現時放寬資產上限一倍,短期失業者、尤其是非低薪人士依然難以符合申請資格。再者,綜援有相當嚴重的負面標籤,令到有需要人士不願申請。

可見要處理失業援助問題絕對不能單靠綜援,長遠也要思考綜援對失業人士而言是否合適的援助制度。今次疫情正正反映香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大空隙,如何為勞動人口提供完善的失業保障,是社會今後必要探討的課題。當局應積極考慮推行失業保險制度,可研究設立供款式失業保險,並一併考慮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否需要配合改革。

社聯今期《社情》雜誌初探失業保險制度,讀者可從中了解更多:https://qrgo.page.link/M9cdA

文章刊於2020年7月29日《AM730–蔡海偉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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