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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半解的調查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日前公佈調查,指部分資助機構出現不同程度及類型的帳目混亂情況。本來業界同工,以至公眾關注機構營運無可厚非,終歸這涉及公帑運用,機構亦有責任提供適當的透明度和問責。但對於一知半解的推論,就必須切實澄清。 社總點名批評幾個機構的「雜項費用」過高,「令人懷疑會否涉及將公帑使用於非資助項目」,其中指香港遊樂場協會的「雜項費用」達九百三十多萬元,直指根據諮詢會計師意見,這佔「其他開支」和「總營運開支」的比例過高。 香港遊樂場協會隨即發表聲明,清楚指出雜項開支實質是轄下受社署資助青少年服務單位所舉辦興趣班開支的「導師費用」,這些導師費用乃全數與服務使用者有關。再者,將導師費用列入雜項開支是該會二十多年來的入賬方法,亦一向跟從社署指引填交財務報告,並由核數師核實,從未被質疑及被指違規。該會亦積極開拓非資助服務,如場館、體育、社企等,近十年的非資助收益一直在補貼整筆撥款的不足。 遊樂場協會的回應,簡單直接駁斥社總調查結論的謬誤。其實,坊間有不同的會計及入賬方式,不能一概而論,最有效的查證疑團的方法是先向機構求證,才作出判斷,可惜工會卻遺漏重要程序。 今天巿民對服務和管理上的要求不斷提高,機構管治總有改進空間,不能裹足不前,也必須接受公眾監察,而社聯也在致力提升機構管治。不過,如能在發佈相關調查前多下求證功夫,許多因溝通不足而產生的誤解都能避免,也不致影響公眾對社福界的信心。 筆者明白,部分工會及前線社工對整筆撥款制度不滿,對機構管理層缺乏信任,所以希望藉不同途徑施加壓力。然而,如果因為不滿而作出片面的推斷,又是否負責任的行為?市民因為一些錯誤的批評,而對社福機構產生負面的印象,失卻信心,對社工日後推展服務又有何影響? 整筆撥款制度推行十七年,終於等到一次全面檢討的機會,大家放下不必要的懷疑及猜度,以理性及互信的態度,推動建立一個合適,才能令得到保障服務使用者的資助制度。 (文章刊於2018年2月13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共住共生

近日有機構調查指近七成深水埗劏房戶受訪者表示不會申請「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因擔憂共用廁所和生活習慣不同與其他住戶發生衝突。這份擔憂,也是社聯在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前的考慮之一,但我們同時提供應對方法,將發生事端的機會降至最低。 「共住」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的特點之一,營運機構會先安排申請租戶見面互相了解,合拍才會安排共住。居住期間亦會有社工一直跟進情況,協助共住租戶互相認識,一起協調生活安排,包括分配共享空間、分配煮食時間及地方清潔的分工等,以及訂立計劃為遷出後的生活做好準備。 其中一位受惠女士是首批入住「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旺角豉油街項目「雅軒」的租戶,她與室友在住戶配對中一見如故,聊得投契。才遷進幾天,她說自己的睡眠情況已大大改善,兒子與「雅軒」其他小朋友相處融洽,時常到休閒閣與社工或其他孩子玩樂,令她的情緒都放鬆了很多。 其實租戶也會自發支援彼此,例如有婦女主動幫助年輕媽媽做飯,減輕對方照顧子女的壓力;亦有租戶借出爐具和協助其他鄰居裝置組合床,甚至有婦女向新租戶介紹地區資源。  「雅軒」已陸續入伙,14個單位合共讓28戶共享居住,每人平均居住面積不少於75呎,營運機構聖雅各福群會收到逾64份申請表,經過進一步篩選和配對租戶,希望讓共住租戶彼此都有個舒適安樂窩。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初見成效,除了九龍城、土瓜灣、旺角的共享房屋單位,將於港島區推出三個項目共58個單位,繼續努力為基層家庭提供可負擔而較舒適的居住環境。 (文章刊於2018年2月6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選擇多又美味的長者餐飲

去年的「樂齡科技博覽」,開始著力探索適合長者及長期病患者的餐飲,其中一個學習對象是日本。本月中香港社福界一群有心人再到日本參觀Care Show Japan,觀摩日本的介護服務,其中的福祉食品業務發展對本港有不少啓示。 日本的福祉食品業務發展得非常成熟,許多大型飲食集團都有沾手,而且有相當良好的規管,例如有自己的行業協會,提出許多製造及食物質素的指標。為了符合長者不同的飲食需要,食物軟硬程度分為七個等級,並詳列於食物標籤,方便用家及照顧者選購。 至於食品種類也多,包裝衛生,能於不同處所翻熱,包括院舍,醫院及家居等,價格便宜,一日三餐不到港幣五十元,而且提供優質物流服務,也有照顧員上門為行動不便的長者處理食物。 別以為全部都是外形不甚討好的糊餐,實質外觀精美,美味可口又有營養的食品。除了特定處所可用,部分還可以在超巿零售點買到,十分便利。 以香港的環境,福祉食品應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不單院舍服務,不同類型的日間中心,以至家居照顧服務也能使用福祉食品。讓長者或病患者食得好,這對他們維持良好生活質素和心境有莫大裨益。 (文章刊於2018年1月30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蝸居20萬人

香港基層住屋問題從來嚴峻,由特區成立至今的二十個年頭,幾乎每位特首都說房屋問題是優先工作,可惜事與願違,劏房,板間房,甚至籠屋等不適切居住環境比比皆是。 政府統計處剛發表《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對比上兩次同類調查,基層住屋情況未見有好轉。分間樓宇單位數目增加、住戶數目亦增加、居於此類房屋的人數亦增加,全港有20萬人居於分間樓宇單位。 公屋的最低人均面積標準是5.5平方米(那是最低標準 - 即沒有住戶應居於人均面積少於5.5平方米),但調查顯示,人均面積中位數是5.3平方米,即有一半住戶的人均面積不足5.3平方米,居住環境仍然惡劣。 再說,劏房租金卻持續上升,百呎劏房月租逾五千元很普遍,對收入不多不穩的基層家庭構成極大經濟壓力,情況令人憂慮,他們亦很難走出貧窮惡性循環。 當然,要解決問題,長遠來說必須增建公營房屋,並透過教育及上流機會讓他們能夠走出貧窮。然而,怎樣在過渡期間提供適當支援,也是非常重要,這樣他們對前景才有盼望。 社會必須要有更多中短期措施,例如過渡性社會房屋供應,才能解決問題。社聯正推動「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目標募集及提供500個適切單位,預計有1,000個住戶受惠。目前有四項計劃,包括九龍城、土瓜灣、旺角,以及即將推出的港島區共享房屋單位,大部分住戶於2018年陸續入伙,可望為基層家庭提供可負擔而較舒適的居住環境。至於組合屋計劃,我們也在全力推展,希望今年成事。 雖然相對二十萬劏房人口,「社會房屋」能幫助得到的只是少數,但香港有句老話,幫得一個得一個,無論如何也是動員社會資源做實事,期望有更多團體,甚至政府可以增加支持類似項目,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 (文章刊於2018年1月23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精神健康社區中心的不足,是沒把鄰居納入服務對象?

申訴專員公署於本月初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出社會福利署對「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支援服務不足。「鄰居」的角色成為報告內的其中一個關鍵詞,認為中心未有明確將「鄰居」納入服務對象,或會令公眾產生誤解,並建議應明確將「鄰居」納入中心的服務對象,包括多參考他們對社區的所見所聞,以找出潛在有需要服務人士。 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精神健康服務本來就是服務所有有需要的人士,是否「鄰居」的身份重要嗎?站在中心營辦機構的立場,只要是有精神健康服務需要的人士,定必是中心想要接觸的服務對象,是否「鄰居」的身份不在考慮之列。參看報告引述醫管局、社會服務及復康界和社署的回覆內容,大家對服務對象的理解一致,不構成公署所指的「不同組織詮釋各異」。 在實際情況,所謂鄰居的所見所聞,其實多是懷疑滋擾的投訴。若有鄰居受到有或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的滋擾行為影響,除向中心反映外,亦可向各社區持份者如物業管理處、房屋署甚至警方等求助。中心的關注點在於處理當中涉及精神健康問題的個案,而非處理滋擾行為。 至於報告建議中心將被告之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的情況轉告社康護士或醫務社工,業界對此甚有保留,因為在未得被轉介者的同意,而把個案的情況轉告其他持份者,是有違社工專業的保密原則,亦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嫌。 中心歡迎社區人士轉介懷疑個案。每當有社區人士向中心表示懷疑身邊人有精神健康問題,中心社工會嘗試透過不同渠道,例如聯繫該名被轉介者的家人、房屋署、管理處等,盡可能直接與他溝通聯絡,爭取其同意,以提供服務。 然而,若被轉介者不同意接受服務,而其情況尚未惡化至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傷害,基於人權,我們不能強行要求他們接受服務,但我們絕對不會「因噎廢食」,社工會繼續積極透過關係建立、鼓勵、諮詢、協作等手法,跟進被轉介者,以作出評估及提供支援。 公署應與業界加強溝通,了解中心的工作模式及實際運作,才能推動精神健康服務持續發展,滿足不斷增加的社會需要。 (文章刊於2018年1月22日《HK01 - 01博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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