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愛專上學院湯羅鳳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賴建國則估計,不少租戶在法例生效前簽的租約即使到期,也未必主動向業主提出簽約,主要擔心業主可能藉此加租,因為現時並沒有起始租金的限制。「租戶心態就是不如照交租,你不作聲,我又不作聲,起碼還可能享受一個較低廉的租金,但同一時間他便享受不到法例的保障。」
不過,兩人均表示十分樂見爭取了多年的條例正式生效,回應劏房市場上很多租務不平等的狀況,包括業主可以肆意迫遷、租期很短、濫收水電費、加租頻繁等,但可惜條例執行情況未如理想,以致租戶得不到應有保障,政府應檢討條例的執行情況,盡快修例堵塞相關漏洞,並加強監管與執法。鄧寶山指在立法過程中,條例有些部分訂立得未如理想,「特別是我們團體一直提倡要設立起始租金,其實就是希望在租金釐訂上有比較嚴格的規管,這亦是針對劏房戶面對的迫切問題。」
賴建國亦表示,因為目前條例只保障加租幅度,如果沒有起始租金,會令租客缺乏保障。「對業主而言,由於知道兩年後會被鎖死租金增幅,故在收取第一筆租金時可能已收高些,以彌補加租幅度的限制,而我們在條例生效前已看到這狀況,目前亦出現這樣的情況。條例在升幅上有保障,但在首筆租金就保障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