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應如何以「人」為本

發布日期: 2019-05-23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業務總監 黃健偉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業務總監
黃健偉先生

在2011 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中,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重申市區重建的理念是「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雖然近年有關市區重建的爭議似乎不多,但市區重建仍然面對重重困難。筆者認為,以現時市建局的定位,要落實「以人為先」的理念有一定的困難;若不反思其角色,市區重建將難以推進。

市建局是一個法定機構,獲法例賦予權力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及已建設環境,有無可推卸的公共責任。然而觀乎市建局過去的重建項目,重建後的樓宇一般以豪宅包裝,傾斜於市場上有能力購置豪宅物業的階層,令區內可負擔的房屋數量大幅減少。整個重建過程,市建局就像是利用公權力從低收入家庭收回住屋,然後興建豪宅予有能力階層,這跟「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理念相去甚遠。

大部分不適切住房都是位處市區的舊樓,關係着無數未獲公屋支援的低收入家庭唯一容身之所。無論住房環境多差,住戶本身都不希望住房被拆卸。一旦居住的地方被納入重建計劃,業主不再願意投入資源改善樓宇狀况,意味居住環境只會更惡劣,住戶被迫要住在日久失修的樓宇中。同時,「重建」代表基層可負擔的居所「買少見少」,拆卸後住戶或會面對「無路可走」的困境。

推展舊區重建,市建局的眼光不能只放在重建後的市場需求。若忽視受重建直接影響的住戶,不但「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理念難以真正落實,亦有可能影響市區更新速度,或令市建局面對財政壓力。唯有認真面對舊區住戶的需要,方能創造雙贏。

住戶互相幫助 帶來良好協同效應

2017 年,市建局響應「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向社聯提供了一些單位轉租予有需要的基層住戶。雖然數目不多,但獲得社會上不少認同。觀乎上述計劃成效,若市建局能提供更多物業單位予社聯或其他社福機構作過渡房屋用途,可望協助紓緩劏房戶困境。

劏房戶的困境,是受制於狹小居住空間,家庭成員間摩擦衝突的機率也增加。當出現衝突時,緩衝空間亦不足夠,無論對成人或兒童的身心發展都有負面影響。加上舊區不適切居所的環境風險高、治安差、衛生情况惡劣等眾所周知的現實,若無外力支援,居民難憑一己之力走出困局。

社區層面的支援,有助住戶滿足社交和個人心靈需求。可惜除工作以外,這些住戶往往足不出戶,社區鄰里網絡十分薄弱。當家庭或個人面對困難,均無法獲得社區支援;面臨重建時更要獨自面對各種挑戰,身心都承受巨大壓力。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將支援服務帶入住戶居所,並且連繫每名住戶的能力和網絡,透過互相幫助,產生協同效應,為他們自己提供強大支援。不過,過渡房屋在短期內難以大量供應,尚有數以萬計的劏房住戶的住屋問題難於短時間內解決。除了提供單位作過渡房屋,市建局仍有不少空間落實其重建理念。只要對症下藥,便能增強居民的生活能力,面對困難。

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 需持續發展

現時市建局設有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但礙於服務內容,一般只包括一些補救措施,未能發揮社區支援效用。為彌補不足,有些服務機構會申請不同的資助推行服務計劃,把住戶和社區持份者重新連結起來,成為重建社區及居民的支援網。這些計劃,不少是針對改善舊區居民居住環境,有的動員專業人士免費為劏房家庭設計家具,有的透過推動居民互助提供家居維修服務。透過群策群力,建立鄰里網絡,就能解決社區及住屋問題(如水電設施、安全衛生等)。同時,當面對更複雜的家庭和個人需要時,社工能適時把個案轉介到相關專業服務作深入跟進。

不過這些資助有時限性,規模亦有限,正面效果不能持續。若市建局能有更廣闊視野,更有策略地協助重建社區支援能力,便能真正做到「以人為先,地區為本」的市區重建理念。市建局在規劃重建項目時,可以考慮資助成立地區為本的平台,結合區內服務機構、社會企業、商界、地區團體、個人等力量和資源,促進跨界別合作,集合力量支援區內受重建影響的居民。

除此之外,市建局亦可考慮利用其社區資源,釋放其社會價值,為社區居民提供支援。其中,為有關的服務隊或單位提供適合的活動場所,市建局有無可取代的角色。若能在當區為服務單位提供公共空間,將有助他們發展利民紓困的服務想法和計劃。

以「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作為市區重建的理念,無可置疑,相信不同持份者都會認同,關鍵是如何具體落實。筆者認為以地區跨界別協作的策略,拉動住戶和社區持份者積極參與,發掘社區資源和潛能,編織社區支援網絡,最能紓緩舊區居民的生活壓力。

市建局若能以新思維推行與民共議,相信日後在進行重建時更能與受影響居民建立互信,創造雙贏,更有效推動市區重建。

 

(文章刊於2019年5月23日《明報觀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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