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退休後只剩五十萬元

發布日期: 2017-04-18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特區政府上星期宣布,將會通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推出「終身年金計劃」,為退休人士提供多一項選擇。「終身年金計劃」為參加者提供穩定的每月現金收入,回應了強積金制度的其中一項主要問題。政府宣布後社會反應相當正面,學者亦普遍表態支持,算是一項德政。

「終身年金計劃」的目標對象,應該是有一些積蓄的長者。本身家財萬貫的長者固然不需要依靠這項新計劃,而貧窮的一群沒有多少積蓄,只有申領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稍有積蓄的長者卻無法應付長壽風險,對未來生活卻憂心忡忡,活在夾縫中,他們應該最關心這項計劃的可行性。

就以一個案例嘗試說明:一位65歲的單身長者,只有50萬元積蓄,應該考慮參加「終身年金計劃」嗎?

假設這位長者生活十分節儉,每月開支只有4,000元,沒有參與「終身年金計劃」,他大概會在4年後合資格領取每月二千多元的「長者生活津貼」。由於長者生活津貼不敷支出,他會在11年後合資格領取即將推出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如果他一開始將50萬元積蓄的其中20萬元用以購買「終身年金計劃」,情況會否得到改善?

在這情況下,他會在4年後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並延遲4年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但他同時可領取每月千多元的年金,情況應可稍為改善。

當然,要一位長者從本來已不算多的積蓄,取部分購買年金,是很難下的決定。如果政府要令一些活在夾縫的長者真正受惠於「終身年金計劃」,應研究以下措施:

年金計劃內的剩餘價值,不計算入長者的資產內,令長者可以早一點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根據上述案例,如該長者購買20萬元「終身年金計劃」,他所擁有的資產將設定為30萬元,可以即時領取每月2,565元「長者生活津貼」,再加上每月1,160元年金,合共3,725元,大大改善入不敷出的情況,亦可延後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對於已參加「終身年金計劃」的長者,如果需要及合資格領取綜援,則將年金視為可豁免計算的入息,不需要在綜援金中扣除。

在推出固定金額的年金計劃之餘,亦推出按通脹調整的年金計劃,令長者有更多選擇,並同時回應「長壽」及「通脹」兩項風險。

年金計劃與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可以並存,如果政府同時推行,長者更可安享晚年。 

(文章刊於2017年4月18日《AM730–蔡海偉網誌》) 

 

年金計劃是退保制度的其中選擇,本港仍有許多清貧長者亟待支援。
年金計劃是退保制度的其中選擇,本港仍有許多清貧長者亟待支援。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