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總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何俊傑先生
社聯總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何俊傑先生

香港住戶結構近年急速轉變,在2025年第四季,一、二人住戶合計約156萬戶,佔整體家庭住戶56%;其中一人住戶逾60萬戶,佔22%。選擇不婚、不生育或少生育的人增加,傳統核心家庭逐漸退潮,小型住戶已成主流。新加坡單人住戶比重十年間亦升至16%,顯示類似趨勢。

然而,現行政策傾向視非長者一人住戶具備工作能力、可自行解決問題的群組,只有組成家庭或育有子女才優先獲得公共資源。這種政策傾向忽視了一人住戶在不同生命階段的需要,似乎與社會現實脫節。我們需要反思政策背後的假設,並在家庭友善措施之外,建立對獨立生活的友善環境。

大眾常將獨居簡化為年輕人追求自由的選擇,但數據顯示香港一人住戶明顯中高齡化。在2021年,45歲及以上佔75%,過去十年中老年獨居人數增幅達49%,女性比例普遍高於男性。獨居類別主要不是青年,而是人生後半程的中老年群體。婚姻結構亦多元:未婚約佔44%,離婚或分居佔超過22%。不婚與離婚是主要動力。不少人因兩代摩擦、生活方式分歧、婚姻破裂或家庭暴力而離家。青年自主、中年離異、喪偶與高齡獨居,在經濟、健康及自理需求上差異甚大,絕非單一標籤可概括。

正因政策預設非長者單身人士可以自立,一人住戶在住屋、醫護與法律支援上面有種種屏障。公屋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實施「配額及計分制」,即使達59歲累計高分,仍可能輪候數年。此外,居屋每期只預留一成單位予一人申請者。因此不少獨居人士選擇居於劏房,佔全港劏房近四成。醫療系統假設病患有家屬支援,從病情解說、手術同意、出院護送到用藥監測與覆診,皆預設有人照料。缺乏親屬網絡的獨居者一旦急病或機能退化,便無法得到照應。此外,法律保障的門檻亦偏高,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需醫生及律師認證,費用不菲。另外,監護機制多屬事後補救,錯過神智清醒時委任專業或公共受託人的機會,導致晚期「誰來代管開支、代辦家務、執行意願」的難題。

面對一人住戶不斷增長,以及一、二人小型住戶佔逾半的趨勢,我們需要反思現有社會政策背後的社會願景。我們固然需要支援育兒與家庭,但亦須建立「個體能獨立生活」的居住及生活支援環境。兩者並非互斥,在社區鄰里支持與無障礙設施上更可互補。

一,住屋方面,參考新加坡已放寬35歲及以上單身人士申購兩房組屋限制並增加供應,同時推展「家庭照顧計劃」與長者公寓。香港可考慮盡早滿足一人住戶住屋需要、增加住屋選擇,並探索共居設計,例如參考社會房屋的營運經驗,提供獨立廳房、浴室,但共用洗衣房,大廰和學習空間,兼顧個人生活和人際連結。

二,社區連結對一人住戶同樣重要。青年與壯年獨居者需就業穩定、儲蓄與健康管理支援;中老年獨居者則需安全網與展現個人能力。就此,屋邨及社區中心可設立「社區飯廳」,組織鄰舍關懷活動,建立在地網絡。同時,鼓勵中高齡獨居者擔任受薪聯繫員或義工,貢獻經驗、照顧更高齡長者,建立歸屬感與幸福感。

然而,近年不少高危人士因為身心病痛、意外等因素,再加上與他人連結薄弱而未有人及時察覺求助,不幸在家倒斃等慘劇發生,令人痛心。除了鄰里外,保安和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多行一步,留意住戶會否有異樣,並聯絡地區社福機構跟進。此外,政府部門也可加強與保安和物管公司聯繫,了解屋邨人口變化,以至協助訂立規則,研究互通人口數據,及時支援高危個案。

三,醫療與晚期支援方面,地區康健中心可為缺乏親屬的慢性病獨居者建立個案名冊,納入常規健康管理與追蹤。政府可增撥資源擴充陪診、取藥及手術後家居照料名額,打破「預設家屬支援」的盲點。法律上,民間機構可探索低成本設立持久授權書與預設醫療指示的方法,並研究專業第三方受託機制與公營監護架構,讓缺乏近親的獨居人士在生前能合法委託可信賴機構打點日常事務與執行晚期意願。

一、二人住戶佔全港逾半,說明小型住戶已普及。我們需要正視一人住戶的多面向特質,從居住供應與設計、醫療行政、法律保障到社區連結,逐步建立在家庭友善政策之外,又能支援個體獨立生活的友善環境,構建更包容的社會。

獨居的多面向及政策反思:建立家庭及獨居友善的包容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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