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总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议)何俊杰先生
社联总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议)何俊杰先生

香港住户结构近年急速转变,在2025年第四季,一、二人住户合计约156万户,占整体家庭住户56%;其中一人住户逾60万户,占22%。选择不婚、不生育或少生育的人增加,传统核心家庭逐渐退潮,小型住户已成主流。新加坡单人住户比重十年间亦升至16%,显示类似趋势。

然而,现行政策倾向视非长者一人住户具备工作能力、可自行解决问题的群组,只有组成家庭或育有子女才优先获得公共资源。这种政策倾向忽视了一人住户在不同生命阶段的需要,似乎与社会现实脱节。我们需要反思政策背后的假设,并在家庭友善措施之外,建立对独立生活的友善环境。

大众常将独居简化为年轻人追求自由的选择,但数据显示香港一人住户明显中高龄化。在2021年,45岁及以上占75%,过去十年中老年独居人数增幅达49%,女性比例普遍高于男性。独居类别主要不是青年,而是人生后半程的中老年群体。婚姻结构亦多元:未婚约占44%,离婚或分居占超过22%。不婚与离婚是主要动力。不少人因两代摩擦、生活方式分歧、婚姻破裂或家庭暴力而离家。青年自主、中年离异、丧偶与高龄独居,在经济、健康及自理需求上差异甚大,绝非单一标签可概括。

正因政策预设非长者单身人士可以自立,一人住户在住屋、医护与法律支持上面有种种屏障。公屋对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实施「配额及计分制」,即使达59岁累计高分,仍可能轮候数年。此外,居屋每期只预留一成单位予一人申请者。因此不少独居人士选择居于劏房,占全港劏房近四成。医疗系统假设病患有家属支持,从病情解说、手术同意、出院护送到用药监测与覆诊,皆预设有人照料。缺乏亲属网络的独居者一旦急病或机能退化,便无法得到照应。此外,法律保障的门坎亦偏高,持久授权书与预设医疗指示需医生及律师认证,费用不菲。另外,监护机制多属事后补救,错过神智清醒时委任专业或公共受托人的机会,导致晚期「谁来代管开支、代办家务、执行意愿」的难题。

面对一人住户不断增长,以及一、二人小型住户占逾半的趋势,我们需要反思现有社会政策背后的社会愿景。我们固然需要支持育儿与家庭,但亦须建立「个体能独立生活」的居住及生活支持环境。两者并非互斥,在社区邻里支持与无障碍设施上更可互补。

一,住屋方面,参考新加坡已放宽35岁及以上单身人士申购两房组屋限制并增加供应,同时推展「家庭照顾计划」与长者公寓。香港可考虑尽早满足一人住户住屋需要、增加住屋选择,并探索共居设计,例如参考社会房屋的营运经验,提供独立厅房、浴室,但共享洗衣房,大廰和学习空间,兼顾个人生活和人际连结。

二,社区连结对一人住户同样重要。青年与壮年独居者需就业稳定、储蓄与健康管理支持;中老年独居者则需安全网与展现个人能力。就此,屋邨及社区中心可设立「社区饭厅」,组织邻舍关怀活动,建立在地网络。同时,鼓励中高龄独居者担任受薪联系员或义工,贡献经验、照顾更高龄长者,建立归属感与幸福感。

然而,近年不少高危人士因为身心病痛、意外等因素,再加上与他人连结薄弱而未有人及时察觉求助,不幸在家倒毙等惨剧发生,令人痛心。除了邻里外,保安和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多行一步,留意住户会否有异样,并联络地区社福机构跟进。此外,政府部门也可加强与保安和物管公司联系,了解屋邨人口变化,以至协助订立规则,研究互通人口数据,及时支持高危个案。

三,医疗与晚期支持方面,地区康健中心可为缺乏亲属的慢性病独居者建立个案名册,纳入常规健康管理与追踪。政府可增拨资源扩充陪诊、取药及手术后家居照料名额,打破「预设家属支援」的盲点。法律上,民间机构可探索低成本设立持久授权书与预设医疗指示的方法,并研究专业第三方受托机制与公营监护架构,让缺乏近亲的独居人士在生前能合法委托可信赖机构打点日常事务与执行晚期意愿。

一、二人住户占全港逾半,说明小型住户已普及。我们需要正视一人住户的多面向特质,从居住供应与设计、医疗行政、法律保障到社区连结,逐步建立在家庭友善政策之外,又能支持个体独立生活的友善环境,构建更包容的社会。

独居的多面向及政策反思:建立家庭及独居友善的包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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