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上任立法會議員近兩個多月,有何感受?
A:擔任議員雖只兩個多月,已深感責任所在。首要挑戰在於短時間內掌握大量政策資訊,並將業界與市民的聲音準確地帶進議會。議會的工作責任重大,每一項討論、每一項決策都直接關乎市民福祉,必須以專業、客觀的態度處理每個議題。我從事社會服務多年,重視政策的人本視覺,希望把這份專業精神帶進議會,推動更貼地、更以人為本的政策。同時,議會同僚之間在不同議題上的合作空間很大,透過跨界別協作,方能為香港謀求長遠福祉。制度的完善,需要各界共同努力。
Q:加入哪些事務委員會?當中有什麼考量?
A:加入了四個事務委員會,包括:福利事務委員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以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的選擇基於政策聯動的考慮,是影響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政策領域。尤其面對人口結構轉變,照護系統與科技應用方面需作出更全面的部署,必須跨範疇協作。我會在委員會中推動長遠規劃,促進資源整合,以回應社會的多元需求。
Q:上任後在議會上主要就哪些議題表達意見?
A:在議會中,我積極就多項民生及長遠發展議題提出意見,例如:就「推行長者房屋政策」的議案上提出修正案,強調社區規劃、科技應用及多元住屋選擇的重要性;就「促進陸路跨境交通」議案發言,提出跨境養老長者及照顧者的交通支援需求; 關注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城鄉共融必須透過系統連結與可持續的政策實踐;就大埔宏福苑火災重建提出意見,強調災後重建制度化安排。這些議題均需政策協調與長遠視野,才能保障社會整體利益;同時亦持續關注財政預算案對公共服務和市民生活的影響。此外,積極走訪社區,聽取長者、照顧者、基層家庭等不同社群的聲音。
Q:特別關注哪些社會議題?
A:最關注香港面對人口高齡化的整體社會策略。未來三分之一的人口將達65 歲或以上,這不只是社福議題,而是涵蓋醫療、房屋、科技、經濟及城市規劃的系統整合。整體社會工程應以「投資思維」推動政策,例如加強支援體弱長者居家安老,可降低長期醫療及院舍壓力;及早投入照顧者支援、科技應用與社區照護,效益遠大於成本,而銀髮經濟與樂齡科技更是社會與經濟雙贏的機遇。此外,必須持續推動大埔宏福苑災後重建與社區可持續復元,這將是未來數年的重要任務。
Q:對立法會工作有何期望?
A:立法會充分發揮憲制職能,工作任重道遠,期望透過專業分析、跨界別合作與前線實證,推動更具前瞻性的社會政策。社工專業所秉持的公平、關懷與人本價值,並以專業與包容推動社會共識,可成為議會文化的一部分。我會努力讓議會討論更貼近市民實際所需,助力香港穩健前行。
Q:如何界定自己在議會中的定位?
A:以民生為本,定位是專業、務實、推動協作的議員。在社福界工作多年,一直與不同界別及持份者協作,深知其重要。無論是樂齡科技、房屋、兒童保護,以至大灣區發展,都需要集體智慧推進。
Q:同時擔任社聯行政總裁與立法會議員,如何分配時間與發揮角色?
A:兩個崗位皆服務社會,社聯的平台有助掌握社會實況,議員職務則可轉化為政策倡議,兩者結合,能更全面推動民生改善。透過加強內部協調、調整流程與團隊支援,確保社聯與議會工作互相輔助。
| 立法會 | |
| 第八屆立法會由90 名議員組成,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40 名)、功能團體選舉(30 名),以及分區直接選舉(20 名)產生。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 |
| (一) | 根據《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
| (二) | 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
| (三) | 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
| (四) |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
| (五) |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
| (六) | 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
| (七) |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
| (八) |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
| (九) |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及 |
| (十) |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