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上任立法会议员近两个多月,有何感受?
A:担任议员虽只两个多月,已深感责任所在。首要挑战在于短时间内掌握大量政策信息,并将业界与市民的声音准确地带进议会。议会的工作责任重大,每一项讨论、每一项决策都直接关乎市民福祉,必须以专业、客观的态度处理每个议题。我从事社会服务多年,重视政策的人本视觉,希望把这份专业精神带进议会,推动更贴地、更以人为本的政策。同时,议会同僚之间在不同议题上的合作空间很大,透过跨界别协作,方能为香港谋求长远福祉。制度的完善,需要各界共同努力。
Q:加入哪些事务委员会?当中有什么考虑?
A:加入了四个事务委员会,包括:福利事务委员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以及信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的选择基于政策联动的考虑,是影响香港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领域。尤其面对人口结构转变,照护系统与科技应用方面需作出更全面的部署,必须跨范畴协作。我会在委员会中推动长远规划,促进资源整合,以响应社会的多元需求。
Q:上任后在议会上主要就哪些议题表达意见?
A:在议会中,我积极就多项民生及长远发展议题提出意见,例如:就「推行长者房屋政策」的议案上提出修正案,强调社区规划、科技应用及多元住屋选择的重要性;就「促进陆路跨境交通」议案发言,提出跨境养老长者及照顾者的交通支持需求; 关注北部都会区的规划,城乡共融必须透过系统链接与可持续的政策实践;就大埔宏福苑火灾重建提出意见,强调灾后重建制度化安排。这些议题均需政策协调与长远视野,才能保障社会整体利益;同时亦持续关注财政预算案对公共服务和市民生活的影响。此外,积极走访社区,听取长者、照顾者、基层家庭等不同社群的声音。
Q:特别关注哪些社会议题?
A:最关注香港面对人口高龄化的整体社会策略。未来三分之一的人口将达65 岁或以上,这不只是社福议题,而是涵盖医疗、房屋、科技、经济及城市规划的系统整合。整体社会工程应以「投资思维」推动政策,例如加强支持体弱长者居家安老,可降低长期医疗及院舍压力;及早投入照顾者支持、科技应用与社区照护,效益远大于成本,而银发经济与乐龄科技更是社会与经济双赢的机遇。此外,必须持续推动大埔宏福苑灾后重建与社区可持续复元,这将是未来数年的重要任务。
Q:对立法会工作有何期望?
A:立法会充分发挥宪制职能,工作任重道远,期望透过专业分析、跨界别合作与前线实证,推动更具前瞻性的社会政策。社工专业所秉持的公平、关怀与人本价值,并以专业与包容推动社会共识,可成为议会文化的一部分。我会努力让议会讨论更贴近市民实际所需,助力香港稳健前行。
Q:如何界定自己在议会中的定位?
A:以民生为本,定位是专业、务实、推动协作的议员。在社福界工作多年,一直与不同界别及持份者协作,深知其重要。无论是乐龄科技、房屋、儿童保护,以至大湾区发展,都需要集体智慧推进。
Q:同时担任社联行政总裁与立法会议员,如何分配时间与发挥角色?
A:两个岗位皆服务社会,社联的平台有助掌握社会实况,议员职务则可转化为政策倡议,两者结合,能更全面推动民生改善。透过加强内部协调、调整流程与团队支持,确保社联与议会工作互相辅助。
| 立法会 | |
| 第八届立法会由90 名议员组成,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40 名)、功能团体选举(30 名),以及分区直接选举(20 名)产生。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一) | 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 |
| (二) | 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 |
| (三) | 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
| (四) | 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 |
| (五) | 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
| (六) | 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
| (七) | 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
| (八) | 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 |
| (九) | 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及 |
| (十) | 在行使上述各项职权时,如有需要,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