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共享房屋的疑問

發布日期: 2017-09-26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自上星期正式公布「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後,連日收到許多查詢,包括小業主、基層人士、發展商,以至一些商業機構的管理層,不約而同希望加入計劃。上星期我們說過有約三百三十個潛在單位,到今天單位數目增長了不少。不過我們還須進一步勘察,以確定單位是否合乎資格參與計劃。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無非因為本港的住屋問題確實非常嚴峻,大家都要想盡辦法解決,嘗試募集社會上的房屋和其他資源,為有需要的基層住戶提供過渡性社會房屋。這幾天,我留意到公眾對計劃有些疑問,容我在此為各位釋疑。 

租金水平可以更低嗎?

  • 把租金定於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公屋租金之間,同時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租金水平不超過租戶入息25%,我們認為是合適。這水平已遠低於現在的違法劏房巿值租金了,再低的水平就難以吸引小業主加入,亦會影響計劃持續提供更多社會房屋的能力。如住戶有特別情況,營運機構自會想辦法為住戶張羅合適的支援。 

一屋最多有幾多人共用廚廁?

  • 視乎單位的面積、規格,以人均最低居住面積為75平方呎作基礎。如以450呎的兩房單位而言,預計兩戶合共4至6人共住,共用廚廁和客廳。 

如何處理家庭共住糾紛?

  • 計劃特色是有社會服務機構介入營運,機構會跟進每個住戶,提供適當的服務和支援。根據共住模式的經驗,住戶之間當然要時間磨合,但實際情況並不一定如大家想像中差,而且共住的家庭數目不多,在機構介入下住戶可以理性處理生活的安排,例如共議使用公用設施的條件。 

會否接受現有劏房?

  • 我們不會使用不合法例要求的住房,例如違法劏房、有僭建物、或已接獲消防安全指示或屋宇署命令的單位。一些沒有間格的唐樓或需作出分隔,才會按相關法例要求來分間房間。可以想像,這與坊間廚廁寢廳共冶一爐的狹小危險違法劏房有很大分別。 

除住宿外,有其他服務嗎?

  • 營運機構會提供社區為本的社會服務,包括理財、就業、個人及抗逆力等範疇,並與租戶共同努力,協助租戶於租約期滿遷出單位後,可在社區獨立生活。 

沒有輪候公屋也可申請嗎?

  • 可以聯絡營運機構,但視乎申請者是否有急切需要。八成以上單位將分配予輪候公屋最少三年的住戶,但為了更有彈性服務有急切需要的基層人士,計劃將預留部分單位讓急需支援的住戶入住。 

單位數目太少,杯水車薪?

  • 公屋建屋需時,故中短期改善住屋的措施十分重要。「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嘗試創造一種新的可負擔房屋類型,讓輪候公屋或有其他過渡住屋需要的基層人士可以有多一個選擇。雖然三年計劃目標募集及提供500個單位,讓1,000個住戶受惠,但這只是開端,如果期內單位數目超過目標,社聯與公益金也會盡力籌募資源以增加供應。 

我們從沒低估執行計劃的難度,但透過各方參與和努力,深信各種問題最終能夠迎刃而解。

(文章刊於2017年9月26日《AM730–蔡海偉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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