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文宜議員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今年1月20日正式實施。政府剛公布首兩個月接獲66宗懷疑嚴重虐兒個案,涉及70名兒童。勞福局局長形容數字溫和、實施平穩,未未有出現外國經驗之爆發式增長。
這段時間,持續接觸社福界前線同工,了解他們在執行新法例時的實際情況。不少駐校社工反映,條例生效後,教師群體對懷疑虐兒的警覺性確有明顯提升,相關培訓亦已陸續完成。
社福界亦樂見法例順利起步,然而社會整體的保護意識轉變仍需時間觀察。現時前線社工普遍認為指引清晰、舉報流程暢順,但仍有三大關注,必須持續監察:
心理虐待的辨識仍具挑戰
心理虐待沒有明顯外在傷痕,其界線遠不如身體虐待般容易及早辨識。前線同工反映,這類個案往往最難判斷。為加強對受心理虐待兒童的保護,跨專業團隊(包括社工、教師、醫護)必須就受虐個案作出分析才能得到更具系統性的辨識框架,確保各專業能以共同語言和標準及早介入。
系統承載力仍需密切監察
雖然政府已逐步增加保護兒童的緊急宿位,但最到位是當局要定期公布使用率,讓服務規劃得到更有效承載能力,避免因資源緊絀而影響保護成效。同時,舉報機制啟動後,接報和跟進的社工人手必須同步加強,持續了解,確保個案數字上升時能及時回應。
制度在家居環境仍有其限制
未入學、或在一歲半後較少接觸母嬰健康院服務的幼兒,是風險最高但最難被察覺的一群。現行制度難以觸及這些隱蔽個案。必須進一步研究「沒有保護罪」的可行性,處理「明知兒童受嚴重傷害卻未採取行動」的情況,補足現行制度的不足之處。
保障兒童安全,不能只靠一條法例,或單一專業,更需要持續的跨專業協作、充足的資源配套,以及整個社會的警覺性來守護每一位兒童平安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