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赡养费局保障单亲妇女

發布日期: 2017-03-08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总主任(家庭及社区服务) 梅伟强每年三月八日的「国际妇女节」,是为表扬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同时也提醒我们许多女性在不同岗位上仍面对不平等及得不到应有的支援。

拖欠赡养费追讨困难

传统上,妇女为主要的家庭照顾者,不少妇女因需兼顾家庭岗位而未能全职工作。一旦婚姻破裂,未有经济独立的单亲妇女往往会陷于困境之中。乐施会「香港妇女贫穷状况报告(○一至一五)」显示,一五年全港三万三千一百个贫穷单亲人士,其中单亲妇女占百分之八十五点二,而在过去的十五年间,这个情况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离婚后,单亲妇女往往因为需要独力照顾子女而难以投入劳动市场,经济上需要依赖赡养费或是政府的补助,然而,过去二十多年,赡养费被拖欠的情况仍是十分严重。统计处一六年资料显示,在全港一万三千九百宗被拖欠赡养费的个案中,超过九成七(一万三千五百宗)为单亲妇女,其中只有不足一成二被拖欠者采取现行法律途径追讨。

现时,如有被拖欠赡养费的情况出现,需要由妇女亲自向另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妇女不单面临二次伤害,对于复杂、冗长的法律程序更是束手无策。拖欠者如果更改联络方式或者搬迁、移民等,更令被拖欠妇女无从追讨。一六年底,香港上诉庭以《人权法》推翻因拖欠赡养费而被监禁的判决,令赡养费更难以追讨。多年来众多的个案经验已反映现行措施(如入息扣押令或增加欠款利息)成效不彰,未能有效帮助妇女追回应有的赡养费,只会将妇女推向贫穷。

过往关注离异妇女的团体一直倡议参考外国成功经验,设立「赡养费管理局」作为法定的中介机构,并授予其法定权力,以协助收取、追讨及发放赡养费,为单亲妇女提供更大的保障。事实上,澳洲及纽西兰已设立专门协助收取子女赡养费的法定机构(Child Support Agency)将近三十年,其成功经验及模式皆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及借镜。

应参考外国成功经验

过去十多年,政府致力在香港推动立法实行「父母责任模式」,以「父母责任」取代过往的「监管权」,强调离异父母由夫妻的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共同照顾小朋友。然而,政府在推动立法时,却未有正视妇女被拖欠赡养费的问题,一直漠视设立「赡养费管理局」的诉求。联合国妇女署于一四年提出「HeForShe」运动,邀请世界不同角落人士,不论肤色,不论性别,在不同的范畴中,携手并肩共同创建性别平等的社会。单亲妇女面对的困境不应由妇女自己面对,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及支持。

过往政府致力推动父母责任模式,也于一六年中提出咨询文件,尝试处理涉及中港两地父母掳拐子女及逃避赡养费问题。如果政府能走多一步,设立「赡养费管理局」,才能为单亲妇女提供更大的保障。

笔者: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总主任(家庭及社区服务) 梅伟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