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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令申請者變人球,改革繁複公屋調遷評估制度

近日,申訴專員公署公佈一宗有關公屋調遷申請的投訴個案,社會福利署及當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被批評為過於執著轉介機制的行政程序,以致耽誤當事人獲得所需協助。事件引發公眾關注,焦點多在個別部門本身,其實這個揭示了現有房屋援助處理機制的不足,更加值得大家深思。 根據現行機制,當房屋署接獲有關公屋援助的個案(包括調遷、分戶等),會先進行資格審查及批核。若有關申請在現行房屋政策下不獲允許,房屋署可以因為個案涉及社會因素或健康情況為由,轉介至社署或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進行評估和建議。機制設立的原意,是要酌情照顧有特別社會需要的市民。然而,一直以來機制的運作存在頗大問題,尤其關於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角色。 行政程序繁複費時 現時全港共有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中心),當中約三分一由非政府機構營運。正如前述,當非政府機構中心接獲房屋署的個案轉介,便會就個案進行評估,但負責社工完成評估後要經由該區另一間社署後勤支援中心,並經地區福利專員審核,再由社署呈交房屋署,個案審批權最終是在房屋署手中。行政程序繁複且費時失事,遇上一些較複雜的個案(例如要求當事人提交補充文件),耽誤情況會更為嚴重。 另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為個案作評估和建議,而個案的要求是否獲接納最後由房屋署決定,但中心社工卻要向當事人解釋申請結果,遇當事人有不滿時,還要協助處理情緒。換言之,在現時的機制下,社工可能成為磨心,而這些不必要的矛盾更會影響公眾對社工專業的期望,甚至對中心的功能產生質疑,窒礙社工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福利支援。 應統一回覆評估及申請結果 事實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旨在為有需要家庭提供全面和一站式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可是一些持份者卻對服務中心的功能存在嚴重的誤解,以為綜合服務等如要處理各種公共服務的「奇難雜症」,這亦是2010政府委託顧問檢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的一項重要觀察,顧問曾指出: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的性質,被曲解為一站式福利服務、社會服務、甚至公共服務。結果,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往往承擔了大量原本屬於其他福利服務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及政府部門職責範疇內的額外工作。 在目前公屋供應異常緊張的環境下,市民對房屋援助的訴求有增無減,相關的工作固然關乎受影響家庭的住屋質素,但卻佔用了服務中心的專業社工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的社會福利服務功能難免受到影響,這對相關的服務使用者並不公平。 房署設專隊處理個案 誠然,基層家庭的住屋問題與他們的家庭功能或生活質素有密切關係,在處理相關個案時加入福利或特別恩恤角度,實在無可厚非,亦是相關處理機制的原意。但觀乎機制的實際運作狀況,行政規則最終凌駕特別福利恩恤考慮,政策原意亦未能實現。 當局必須正視房屋援助機制的核心問題,包括簡化個案處理流程及重新檢視非政府機構的角色。其中一個可行方案是直接由房署成立專隊(當中可包括社工人員),統一處理房屋援助個案,減省繁複的行政程序,亦不需要將申請者像人球一樣傳來傳去。由於部門全屬房署體系,員工之間能更好地協調,更快地滿足其房屋需要。至於須跟進福利需要的個案,再按情況轉介至社署或非政府機構處理,這樣可更有效率地回應住戶的期望和社會變化。  (文章刊於2017年11月22日《HK01博評–政經社》)  ...

貧窮社會?

本港貧窮情況再惡化,貧窮人口創8年來新高,平均每5個人便有1人貧窮,貧窮長者佔總比例逾7成,經恆常現金政府介入後,亦有近22萬名貧窮長者,較2015年增加2.2萬,情況令人憂慮。 想起一個日本的傳說,相傳在一條貧窮山村有可怕的「棄老」習俗,老人會被遺棄在深山,以減輕家庭負擔。這個日本小說及電影《楢山節考》的橋段竟然在現代出現,早前有日本傳媒報道,日本現正面對人口高齡化及經濟創傷,有貧困家庭選擇將老人遺棄在醫院或慈善機構附近,希望他們獲得照顧,估計全國有數百名長者被棄。 這令人傷心的事幸未在港發生,但事實上很多護老者正默默承受各種不同的壓力。「人口高齡化」與「長者貧窮率上升」似乎掛勾,人口高齡化進一步推高貧窮長者人口,在現時退休保障不足下,長者缺乏穩定收入,即使稍有積蓄亦難敵長壽風險,人口高齡化必然令長者貧窮情況惡化。 強積金覆蓋有限,即使政府推動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仍然未能惠及許多基層人士及長者。政府應盡早建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確保長者能夠維持基本生活。另一方面,政府須取消對長者綜援申請資格的新限制,讓年滿60歲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可以申請長者綜援,以及進一步放寬長生津的資產上限。 能夠讓普羅市民生活得更好的政策,我們都會一直爭取,堅持到底。 (文章刊於2017年11月21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假如長者都能完成渡海泳……

政府近日多次談到人口高齡化帶來的挑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接受傳媒訪問時指現時的安老院舍設計必須大肆改革,以貼合長者的需要和吸引人才加入護理行業。他亦於一個業界論壇上談到預防工作,笑言如許多長者都像他般能夠完成維港渡海泳,相信護理工作也容易得多。 雖然這是個誇張想像,但長者疾病預防工作卻與護理工作有很直接的關係。事實上,現時香港基層醫療服務政策並不完善,對於有多種長期病患、支援及資源均不足的長者,更感到徬徨無助。新一屆政府提出設立「地區康健中心」,由政府出資邀請非牟利機構協助營運,期望發揮醫社合作的功能,真正改善長者的健康。 這類預防及支援服務的成功關鍵在於能否做到一站式管理市民及長者的健康,小至安排一起做運動、提供飲食意見,大至治療病痛、轉介醫生。中心須配合基層醫療系統提供社區及行為健康層面支援,支援長者在社區內健康生活。醫社合作模式遍地開花之時,就能成功新增一層醫療防護網,同時為照顧者提供更好的支援。 在擴展公私營協作、發展社區醫療系統之時,政府亦應投入相應資源予非政府機構發展配套服務,並且就長期護理需要共同商討回應策略及作培訓人手之準備。 處理好病患照顧問題,長者才能安穩生活,這是整體社會必須處理的工作。 (文章刊於2017年11月14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改善民生不能單打獨鬥

社聯成立七十周年,但我們沒有舉辦甚麼慶祝活動,午宴、晚宴、酒會,一一欠奉。主要原因是今年將所有資源及精力都放在幾項大型計劃及活動上,包括今年六月舉辦的「樂齡科技博覽暨高峰會」、九月啟動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以至上星期舉行有1,400多人參與的大型「社聯會議」。過去一年,我們全力以赴,藉這些項目推動社會及政策發展,加上很多跨界別的支持,總算達到如期目標。 針對本港人口老化,必須通過服務創新,引入先進科技,提升照顧效率,才能更好照顧我們的長者。因此,社聯與政府今年合辦第一屆「樂齡科技博覽暨高峰會」,三天的會期內,接待了超過43000名參觀者,社聯亦連結了不同界別和專業,包括醫療,教育,以至創科業界,推一步推動社會全面發展樂齡科技。在倡議的工作中,看到不同界別對科技應用極感興趣,而政府亦於施政報告提出預留十億元資助安老服務單位試用及購置科技產品,相信今後樂齡科技在香港應用會更普及。至於第二屆樂齡科技博覽暨高峰會已訂於2018年11月舉行,屆時將引進更多海外參展單位。 第二是最近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這是政府,社創基金及公益金支持的項目,透過募集社會上閒置的房屋資源,為正在輪候公屋及有急切住屋需要的基層家庭提供過渡性社會房屋。由今年九月公佈計劃到現在,我們已募集了四百個閒置單位,經過連串修整及配屋安排,預計首批八十多個單位可於今年底開始陸續入伙。一些基層家庭的生活,尤其有兒童的,可望得到改善。 不難發現,上述工作都以推動跨界合作,發展公民社會和建立社會資本作為重點。改善民生從來並非單一界別,或者只由政府負責所能成就。社聯作為專業聯會組織,有獨特角色建立一個跨界平台,不斷推動服務和政策創新,回應社會急劇轉變。相信政府亦了解到透過一個強大的社福界和公民社會,可以有效體察民情,從而制訂更「貼地」的政策,利用公共資源幫助有需要的市民。 展望未來,社會問題越來越複雜,必須進一步發展跨界合作,才能讓市民享有更優質的公共服務,生活得更安穩美滿。 (文章刊於2017年11月7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綠置居」的社會服務配置

近日圍繞「綠置居」的討論很多,在增加綠置居供應的同時,社會都希望切勿影響公屋供應數量。其實,除了建屋,還有社會服務配套的問題,值得深思。 一個理想的公共屋邨配套,除了交通完善、有街市、公園,亦應有各式由政府或社福機構營運的服務,例如家庭服務中心、長者地區中心等,為基層居民提供適切的支援。 不過,綠置居雖然是全邨賣掉,但其業主其實是前公屋租戶,只是他們稍有能力購買低價公型房屋,唯他們可能仍需要一些社會服務支援。 問題是綠置居本質是私人屋苑了,房委會又是否有權,抑或有能力說服業主立法法團在屋苑內規劃社會服務施設,例如在樓宇平台層出租商舖予社會福利機構,以便提供服務。若以一般私人屋苑的管理模式,有時會過於強調業主的私隱及規範權力而忽略公共利益。即使服務單位設於屋苑商場,會以昂貴的巿價租金出租予福利機構嗎?社工義工又能否進入大門深鎖的屋苑範圍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 根據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的經驗,租戶和業主同住一邨,業主與邨內學校及社福機構不時發生矛盾,或令有需要租戶得不到所需支援,而願意出來組成法團的業主亦受到責難。就像發生母子雙屍案慘劇的屯門山景邨,區內的服務單位早就反映義工進入大廈家訪也遇困難。 故此,政府在考慮常規化及大量增設綠置居時,需要在公契或一些行政措施著手,預留單位供社福機構提供服務,確保有服務據點以建立適切的社區支援網路,避免因減少興建出租公屋而影響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的供應。 (文章刊於2017年10月31日《AM730–蔡海偉網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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