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
社聯行政總裁
蔡海偉先生

法改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針對嚴重傷害或致死虐待個案中袖手旁觀或坐視不理的情況,相關人士或有機會負上刑責,範圍涵蓋與事主同一住戶的成員、頻密接觸者,以及對事主有照顧責任的人,包括父母、監護人及專責人員。

社會服務機構及專業社工在現有監管制度下本已受到規管,法改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加上之前政府建議立法引入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將有助進一步說明保護兒童人人有責的訊息。

立法建議雖有助加強阻嚇作用,減少兒童受到傷害的風險,但為兒童編織安全網,建立健康的成長環境同樣重要。

就預防虐兒而言,學校的角色舉足輕重,一些學校為令家長晚上可安心與孩子一起玩耍或休息,既減少功課,又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訂立合理的學業期望,減少家長壓力,這已能有效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此外,傳統家長教育課程假設家長一無所知,只是單向地傳授親職知識技巧,結果效用很低,家長無法與自身親職經驗結合而學以致用,故近年有學者開始發展以親職意義為核心的家長教育,由家長和學校共建互助網絡,持續地支援家長。

政府可考慮跨局協作,推廣這些貼地的家長教育及家校協作模式,強化家庭功能,而非待虐兒慘劇發生才施以援手。防止虐待政策必須兼備阻嚇措施,公眾教育及專業服務配套,缺一不可。

文章刊於2021年10月4日《AM730–蔡海偉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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