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慈善問責及監管

 

【新聞稿 2017年4月26日】 審計署今日向立法會提交《審計署署長第六十八號報告書》,當中提及政府對慈善機構的支援及監察,以至監察慈善籌款活動。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作為逾四百五十間社福機構的聯會組織,認同慈善機構必須公開透明,確保善款得到妥善運用;同時政府亦有責任加強抽查,嚴正處理違規的機構,維護公眾對慈善工作的信任。

目前,稅務局登記近九千多家免稅的慈善機構,除了濟貧、社會服務外,還有教育、宗教、環保、動物、健康等多元化工作。報章不時報道假借慈善行騙的個案,而街頭上又出現愈來愈多的募捐和慈善義賣活動,這都引起公眾疑惑。

社聯業務總監蔡劍華表示,政府有責任監管公眾籌款活動,並加強檢控街上未經申請的籌款活動。同時,各相關部門亦應加強協調,讓籌款機構獲得清晰一致的指引。

另一方面,慈善機構必須提升慈善問責性和透明度,包括確立向公眾交代的管治架構、公開財務報告等。以社福界為例,社福機構的董事會成員均為非受薪,並須適時公開及向資助單位提供營運及財務報告。社聯近年更為機構會員設立了非政府機構董事會網絡,提升機構管治的水平。

公眾信任是本港慈善工作的基石,社聯樂見過去公眾慈善捐款持續上升,政府的支援及有效監察,肯定有助慈善工作的長遠發展。

 

傳媒查詢:

社聯企業傳訊高級經理 曾志康先生

電話:2864 2982 電郵:[email protected]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