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家庭開支模式研究

發布日期: 2017-10-09

貧窮住戶房屋及食物開支佔7成

 

【新聞稿 2017年10月9日】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以政府統計處在2009/10及2014/15年度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數據,分析期內五年貧窮住戶每月在食物、房屋及教育等方面的開支和整體的收支平衡。

由於「住戶開支統計調查」對象並不包括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的住戶,因此是次研究的結果反映了綜援網外基層家庭的情況。研究單位先按住戶人數劃分,再按住戶總開支排列,將住戶分為十一個開支組別,藉以比較低開支組別與高開支組別的差異。

研究發現2014/15年度開支較低的住户的食物開支佔總開支非常高的比例,以開支最低5%住戶組別為例,他們每月總開支只有$6,172,但食物開支佔總開支的比例接近50%,如連同約20%的房屋開支,他們只剩30%用於其他開支。

同時,研究發現房屋對住戶開支模式有重大影響。檢視不同住戶人數組別中開支最低50%的住戶,可發現無論成員是多或少的住戶,居於私樓的住戶用於房屋的開支達其總開支約一半;其中以一人(56% /$4,951)及二人(53.4% /$7,525)住戶的房屋開支最高,這個水平較2009/10年度有顯著上升。相反,居於公屋的住戶,他們的房屋開支只佔總開支的13.2%。食物開支方面,居於私樓的住戶食物開支只佔29%,而居於公屋的則達到48.2%,相信私樓住戶需要壓縮食物開支,以應付房屋上的沉重開支。

此外,本研究結合住戶收入與開支的數據作分析,發現在沒有申領綜援貧窮住戶中入不敷支的狀況嚴重,當中超過五成(51%)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而居於私樓的貧窮住戶,更有75%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此外,數據亦顯示,即使收入稍高於貧窮線的邊緣住戶,仍有部份出現入不敷支的狀況,當中入息介乎入息中位數50%-80%的住戶,入不敷支的比例亦接近三成。

研究亦發現,貧窮住戶中有超過4成貧窮住戶出現食物匱乏的狀況,即每月用於食物的開支,不足以達至營養師建議的基本食物營養需要。若以3人家庭計算,平均每人每餐的可用開支不足15元。

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表示,基層家庭的房屋及食物開支佔總開支很大比例,尤其是居住私樓的基層家庭,他們為了負擔昂貴的租金而壓縮食物開支,出現食物匱乏情況,三餐不飽,營養不足,入住公屋成為他們改善生活質素的關鍵。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改善現金津貼制度固然有需要,增建公屋及提供可負擔的過渡性房屋亦十分重要。

社聯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改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 調升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入息上限,當中把居住於公屋或自置物業的家庭領取半額津貼的入息上限上調至中位數的70%,租住私樓家庭領取半額津貼的入息上限上調至入息中位數的80%,同時把私樓家庭領取全額津貼的入息上限上調至入息中位數的60%,並給予這類家庭額外生活津貼*。

增建公屋及過渡性房屋 

  • 政府應該加速增建公共房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除了增加公屋供應,政府亦應研究推出另類房屋的可能,現時推行的社會房屋計劃,是向市民提供不同住屋選擇的重要嘗試,但政府應持續與民間一同探索更多可能性,並投入資源支援。 

重置N無津貼及檢討綜援的租金援助措施

  • 恢復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俗稱N無津貼),減輕租住私樓的基層住戶的負擔。此外,亦應檢討綜援的租金援助措施,包括重訂計算租津的機制,及設立成人的搬遷及按金津貼。 

優化短期食物援助計劃及制訂鼓勵食物回收措施 

  • 把食物援助服務納入恆常的資助項目,以確立短期食物援助服務在現時社會保障系統中所擔當的獨特功能。
  • 此外,本港每日丟棄不少食物,而現在有不少民間團體透過食物回收計劃,把這些食物捐贈有需要人士。為此,政府應立法鼓勵食物回收與捐贈,包括在每區設立食物回收隊伍,及為回收和轉贈食物的團體提供更多資助和營運或儲藏的空間。訂立保障捐獻者的「好撒瑪利亞人法」,使捐贈食物的商戶以及回收食物的團體,可在符合一定處理食物的條件下,免去因受助者進食了有問題的食品健康受損而衍生的刑責。

*社聯建議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入息上限及給予租住私樓家庭的金額如下:

入息上限

現有制度

 

全額津貼

半額津貼

所有住戶

≦入息中位數50%

>50%-≦60%入息中位數

建議方案

 

全額津貼

半額津貼

非租住私樓人士

≦入息中位數50%

>50%-≦70%入息中位數

租住私樓人士

≦入息中位數60%

>60%-≦80%入息中位數

給予租住私樓住戶的生活津貼

 

全額津貼 ($)

半額津貼 ($)

2人

680

340

3人

935

468

4人

1,105

553

5人或以上

1,190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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