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必須獲取認可的社會工作學歷(碩士、學士、副學士、高級文憑、榮譽文憑或文憑等),並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取得註冊,才可使用「社會工作者」的稱號。香港現有八間大專院校提供認可的專業社會工作訓練課程,內容除了包括主要的社會工作理論、工作方法及技巧外,亦涉獵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及法律等輔助學科,以協助學員分析問題成因及服務對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