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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服務團社會服務基金

最新消息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服務團社會服務基金旨在資助社會團體及有志服務社會之人士推行有關計劃(及/或)有關研究工作。

2008年第二期申請將於約本年九月展開,詳情將稍後公佈。

甲類

申請機構必須為以下其中一項類別

1)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機構會員及/或

2)提供社會服務之註冊非牟利團體

最多可提交的申請書數目:3份(以機構名單位)

每計劃最高申請金額:$20,000

截止申請日期:稍後公佈

 

乙類

申請人必須為以下其中一項類別

1) 大專學生或組織

2) 中學學生或組織

3) 所有未經註冊之非牟利團體

4) 非提供社會服務之註冊非牟利團體

5) 足以獨立推行有關計劃的成年人士

最多可提交的申請書數目:2份(以申請人為單位)

每計劃最高申請金額:$10,000

截止申請日期:稍後公佈

所有乙類申請人必須由一名保証人保証其申請,詳情如下:

 申請人如屬個人或未經註冊的團體及組織,在申請時必須有一間已註冊的非牟利團體作其保証人

 申請人如屬中學學生會/大專學學生會,在申請時必須有該校校長/老師/大學系主任作其保証人

    保証人責任

   如在計劃期間,基金會未能聯絡有關申請者,基金會將會轉為聯絡該計劃之保証人,此保証人將有機會承擔該申請人所需負之責任或後果

   保証人與申請人所屬/工作之機構、團體或組織必須不同,兩者亦不可為從屬關係,唯中學學生會/大專學生組織則可選擇所屬中學/大專為保証人

 

有興趣申請的機構,請詳細參閱基金的申請須知,並將填妥基金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基金秘書處。

 

 下截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申請表格

 

 申請須知

 


網頁連結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服務團基金

 


關糬薴k士 項目經理 電話:(852) 2876-2453
鄭嘉韻小姐 主任 電話:(852) 2876-2438
電郵: giving@hkcss.org.hk
傳真:(852) 2864-2991/ (852) 286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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