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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糬薴k士 | 項目經理 | 電話:(852) 2876-2453 |
| 鄭嘉韻小姐 | 主任 | 電話:(852) 2876-2438 |
| 電郵: giving@hkcss.org.hk | ||
| 傳真:(852) 2864-2991/ (852) 2862-2538 | ||
令捐獻者的權利受到合理和適當保障
促進社會服務機構
進行募捐活動的問責性
進行募捐活動的財政透明度
約章所列出的十項捐獻者權利,是參考由幾間主要的國際籌款聯會,包括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Fund Raising Counsel, Association for Healthcare Philanthropy, Council for Advancement and Support of Education and Association of Fundraising Professionals 共同制定的原則所訂立。約章內容如下:
我們肯定和重視捐獻者有以下權利:
1. 知道機構的宗旨、其捐獻的用途。
2. 知道機構董事局 / 常設決策組織成員的身分,並期望該董事局 / 常設決策組織發揮監管的功能和責任。
3. 獲得機構最新的核數師報告。
4. 確保其捐獻用於指定的用途及目的。
5. 獲得適當的鳴謝或表揚,如發出收據。
6. 確保合法地處理捐獻。
7. 期望代表機構募捐人士具禮貌、誠實的態度。
8. 知道代表機構募捐人士的身分,屬機構義工、職員或受聘的代理人。
9. 要求機構確保其個人私隱受到保障。
10. 提出恰當的問題,並獲迅速、真誠及確實的答覆。
按照約章的規條,保障捐獻者權利。
主動提供資料,協助捐獻者了解機構宗旨及募捐活動。
尊重捐獻者的意願及私隱。
在機構設立接受查詢/投訴機制,以公平及公正方式處理查詢/投訴,並向查詢者/投訴人作出正式的回覆。
機構的參與是出於自發及自願性質,故社聯並無監察制度的設立。但當社聯接到市民或傳媒的查詢或投訴約章成員不遵守承諾時,會將個案轉介給該成員作出跟進,並會請機構在調查個案後,提供資料或作出澄清,協助本會了解情況。如證實約章成員違反承諾時,社聯將會向該機構發出正式的遺憾函,並考慮取消該機構的約章成員身分及取消其在某期間內繼續參與約章計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