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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服務
為初生至兩歲的殘疾兒童,以及那些年齡介乎於兩歲至六歲以下而需接受這項服務的殘疾兒童或正在輪侯其他學前服務的殘疾兒童提供駐中心的服務。透過提供支援和協助,幫助家長接納、了解、照顧和訓練殘疾兒童,從而盡量提升他們的發展功能。
為年齡介乎兩歲至六歲以下的中度和嚴重殘疾兒童提供服務,旨在發展殘疾兒童的基本體能和智力、感官肌能、認知、溝通、社交和自我照顧的能力,以協助他們由學前教育順利過度至小學教育。
為年齡介乎兩歲至六歲以下的輕度殘疾兒童提供訓練和照顧,協助他們盡量融入正常的學前環境,使他們日後有更大的機會融入主流教育。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
地區言語治療的目的,是透過一系列有系統及互相銜接的言語治療服務,以滿足就讀「兼收計劃」兒童對該服務的需要,從而促進他們的社會康復及配合日後的教育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