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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為肢體傷殘 / 器官傷殘人士提供的復康醫療服務

現時本港為肢體傷殘 / 器官傷殘人士提供的復康醫療服務主要如下─

除提供一般住院、門診、日間和社區康復服務外,醫院管理局亦為慢性疾病病人,如中風、胸肺、心臟及老人疾病等提供循証的康復護理途徑。

現時,本港設有3間脊索受傷中心,向脊索疾病而導致明顯神經缺失的病人提供康復治療。

就選定疾病,例如中風、痴呆、心臟、風濕等制訂出院後常規,並與社區康復網絡及其他非政府機構分享。

復康專科及資源中心提供社區康復服務,例如向殘疾及慢性病人提供功能障礙的評估及介入,以及專門的康復服務 (如性康復及駕駛者康復)。

健康資訊天地及病人資源中心為病人及照顧者提供支援。

在院舍提供到訪醫療服務,為院友提供基層醫療服務。

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過渡期住宿和日間訓練服務,以準備他們返回社區生活。

為精神病患者提供的精神健康醫療服務

根據統計,於2004年醫管局的十大疾病負擔中,精神病 / 弱智病人高踞首位,佔年內總病床日數的18%。而世界衛生組織於2000年進行的全球疾病負擔研究估計,成年人精神障礙的合計點計患病率約為10%,預計本港的比率亦相仿。

現時本港的精神健康醫療服務主要如下─

近年來,為減低對精神科病人的標籤效應,以精神科專科醫院提供服務的模式已逐漸轉為在綜合醫院增加精神科病床,於2005年,於各專科及綜合醫院所提供的精神科病床合共4,508張。

除住院外,亦設有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及日間醫院以提供日間護理。無論早在疾病的急診階段或當慢性病人首次與精神健康服務接觸,都可即時啟動醫療及康復服務。

醫院管理局於2001年起推行深切治療及延續護理的毅置安居計劃,協助精神病患者康復及重返社區。另亦於同年開展「思覺失調」服務計劃,為25歲以上成年人提供一站式和開放式服務,由專業醫療隊伍評估個案,為患者度身訂造治療方案。

社會福利署與醫院管理局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醫療隊伍共同合作,推行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社區支援計劃,由五支專責服務隊,為社區中十八歲以下,面對輕微及中等精神健康問題包括發育、情緒和行為障礙的青少年,提供及早識別和介入服務,並為他們提供適切的福利支援。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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