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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203
檢討綜援應情理兼備 方敏生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 第二屆特區政府的施政綱領提出要建立一個仁愛公義的社會,而特首在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承擔、解決財赤,並提出會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執行,可惜政府在處理削減綜援問題上並沒有顯示這種承擔,削減所有領取綜援人士標準金額及傷殘津貼高達11.1%,而其他所有生活津貼亦削減7.7%,是未能體恤在基層爭扎求存人士的困難和不公平。政府的決定無疑令人感到失望和沮喪。
只計物價不合理 我們認同要合力處理當前香港面對的財政困難,但是要社會上經濟能力最薄弱、最困難的一群綜援人士承擔大幅度的削減是不公平的。政府削減綜援11.1%的理據是統計累積的通脹通縮,強調「調整」的金額不影響受助者的生活,這講法實有商榷餘地。試問每月只靠千多二千元支付食物、衣履、交通、家庭內所有燃料費、家具、生活一切雜項物品等開支的老、幼、傷殘病患者及成年人,突然被扣減了百多二百元的基本生活開支,怎能說是沒有影響。另外,在一九九九年,政府已把三人家庭的綜援標準金減了10%,而四人家庭或以上更減了20%,這些因素都沒有反映在政府現時所提出11.1%,而當時政府同時取消不少家庭基本津貼,例如用以維修殘破家居的長期補助金、電話、眼鏡及牙科治療等津貼,這些開支都要貧窮家庭在綜援基本金額支付。因此,單計算綜援物資價格升降來訂定綜援金額可下調的空間是不合理的做法,而且不能反映削減綜援金額對這些貧困家庭所帶來的實際困難。 再者,這幾年間市民的消費模式有很大改變,政府於1996年訂定的「基本生活需要」標準明顯已經過時,遠落後於社會發展的需要,例如當時沒有計算綜援人士獲取求職資訊的開支,包括買報紙及電話通訊的費用。故此,政府應重新檢視「基本生活需要」中的項目,而社聯已著手進行調查,了解基層市民的購買力及開支分布。 綜援並非財赤禍根 綜援的開支被認為對政府財政帶來嚴重壓力,但在過去五年,綜援佔政府經常性開支的比例並沒有劇增,1998年為7.9%,1999年及2000年分別下降至7.8%及7.3%,到現在也是維持在7.8%,顯示綜援並非財赤問題的最重要因素。再者,政府用於綜援、高齡及傷殘津貼合計的現金補助的開支只佔本地生產總值約1.6%,比起南韓(2%),日本(8%)發展相約的地方為低。 我們在解決社會問題的時候,不能單著眼於數字,還要「情」「理」兼備,考慮在基層生活的人所面對的困難。我們必須承認每個階層的發展機會並非均等的,殘疾人士的失業率就比整體人口高一倍半,而在我們最關注的綜援個案中,十四歲以下兒童就有近十萬人,其中三萬多個案是單親家庭。削減綜援將對兒童成長造成嚴重影響,綜援家庭要負擔子女在學校功課、課外學習、班會費、冷氣費等眾多雜費,他們所受的壓力並非帳面所能看到的。 無疑社會上有一些更貧窮的家庭是未領取綜援的,但在香港這相對富裕的社會裡,我們應了解及關心他們活在赤貧及盡量提供援助,而不是進一步分化貧窮人士,以窮比窮的方式不斷削減對貧困家庭的援助。再者,我們需要正視貧富懸殊不斷加劇,對社會穩定發展的負面影響。 我們期望政府在未來十八個月進行的全面綜援檢討,能夠真正反映基層市民在生活上的實際需要,並就制度覆蓋的範圍、理念及執行程序與社福界合作及進行廣泛諮詢,共同制訂一個可承擔、公平、合理及可持續的安全網。不單政府,社會上各階層的市民都應該以心為心,關注貧窮家庭的處境並作出援手,共同建立公義仁愛的社會。
- 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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