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1 |
回應老齡化社會發展,建立與時並進的長期護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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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護理是提供長期性的健康照顧、個人的照顧和社會性的服務等系列照顧措施。由於耄耋人數的上升,預計未來5-10年,長期護理的需求將高速增長,政府需要及早作出規劃,按長者人口的上升增加長期護理服務的名額,以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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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樂頤年」、「社區安老」、「持續照顧」和「把資源集中用於最有需要的長者身上」,乃是現行的長期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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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在2003年實施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統一登記機制,如要申請服務,必須經過統一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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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約有3,300名長者使用須接受體格評估的上門家居照顧服務,接受個案管理、起居照顧、護理服務、康復治療、送飯、家居清潔及護送等服務。另外,有16,000名長者使用無須接受體格評估的上門家居照顧服務,包括送飯、家居清潔及護送服務。雖然兩者均無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但前者約有64%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後者則有74%是綜援受助人。此外,現時全港有51個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提供1,975個日間護理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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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體弱長者難以留在家中生活,可入住安老院舍,接受住宿照顧。本港的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有提供住宿照顧服務。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全港約有71,879個安老院舍宿位,當中25,829個是政府資助的院舍照顧宿位,由資助安老院舍、合約院舍和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提供。此外,有23,000名長者以綜援款項居於私營安老院舍的非資助院舍照顧宿位。換言之,政府直接或間接為48,829名長者(佔現居於安老院舍的62,000名長者的75%)提供資助,讓他們接受住宿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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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07年度,政府在資助院舍照顧宿位、社區照顧服務和其他為長者提供的支援服務方面的開支,約為2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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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帑資助的服務,仍未能解決長期護理需求日增的問題,病人在出院後需要長期護理照顧,但他們並不能夠即時獲得服務,而必須經過為期最少兩個月的申請和評估過程;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服務不足,輪候時間長達32至44月。截至2008年3月,名單上的輪候者多達23,175人,其中6,213人申請護養院服務,輪候期長達44個月。而於2007-08年度,在輪候期間逝世的長者人數達1,5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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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01年起,政府開始引入競爭性的安老院舍投標制度予營運機構。自此,政府訂出的單位成本不斷下降;反之,隨著本港近年經濟改善,勞工市場緊張,服務機構難以提供較佳的聘用條件,以招聘和挽留員工。再者護士等護理人手供應不足,服務機構受制於緊絀的資源,更難在人力市場上爭取到所需的護理人才,令長期護理服務質素面臨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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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貧長者而又最有需要的一群,往往未必得到資助住宿照顧服務。事實上現時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長者當中,約有70%都是綜援受助人,應否加大力度把資源集中分配在資助安老院舍宿位方面,或者私營院舍只持有護理安老院牌照,乃是一個複雜問題。須視乎老年人口是否作好準備在社區安老、是否有更健全的市場提供不同的優質住宿照顧服務,以及長者是否有較佳的經濟能力應付長期照顧需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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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人口結構和社會需要,檢視目前的長期護理政策和設施的成效,以此作為規劃未來全面的長期護理政策的基礎,並為其服務設施的角色及功能定位,釐定相應的服務內容、設備的要求、上下層架構配套(如公私營機構的角色和合作、醫療和社服的協作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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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研究長期護理融資的方法,使本港的長期護理系統可持續地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高質素的照顧,並同時是社會和個人都可以負擔的,使不同經濟能力、不同需要的長者,均可選擇其所需的護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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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長期護理服務和系統,需盡快跟進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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