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者服務計劃方案》討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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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 進 長 者 健 康(優 先 方 向 II)

議題 2.1 促進健康

目標
現況檢視
策略行動
2.1.1 建立一系列保健、醫療服務,改善長者健康,並滿足患病長者的需要。
  1. 政府的醫療政策旨在保障及促進市民的健康,提供適切的健康服務,及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適當的治療。但醫療體系能否長久維持下去,早已成為社會關注的議題。就如許多發達國家一樣,香港的人口急速老化,在2006年,65歲以上的長者佔全港人口的12.5%( 86萬人),預計至2036年將會增至27%。

  2. 醫院管理局是香港醫療服務的主要營運機構,提供住院留醫服務、普通科及專科診療所、老人專科的家居及院舍外展服務。 2001至 2002年,醫管局為 65歲及以上的長者提供健康護理服務的支出,每 1,000人約為 1,750萬元 1。而長者又是主要的醫院服務使用者。 他們遠較其他年齡組別人士有更大機會入住醫院,而且留院時間更長。

  3. 醫管局於2001年重組,透過發展服務網絡及聯網方式,處理服務不足及重穈暋D;2003年重整了公共醫療服務收費,以及引入藥物名冊制度;2004年接管了壎芵p64間普通科門診診所,以便更有效整合公營界別的基層及醫院護理服務。目前公私營醫療角色明顯存有失衡現象;2006年,醫管局更為長期病人擴充約期安排,鼓勵使用自動電話預約系統,其成效至今仍在檢討中。因此,面對人口高齡化挑戰的同時,需要重新檢視整體制度。

  4. 在促進預防性的護理和及早介入方面,現時全港有18間長者健康中心,為長者提供身體檢查及健康教育服務。但有關服務只有38,042位會員受惠,提供了186,167人次的健康評估和診治服務2,相對全港863,300位65歲或以上長者而言,服務明顯不足。醫管局過往5年特別推出治理高血壓及預防跌倒的計劃。

  5. 在1998年,政府曾展開一項為期3年的健康生活推廣運動,以提高香港的環境、食物和個人的壎秅竷迭C長遠來說,幫助市民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注重環境及個人壎矷C地區人士及團體在回應世界壎芠梒援1987年發起的「健康城市」運動,2007年全港參加西太平洋區健康城市聯盟中國香港支部,包括西貢、葵青、觀塘、荃灣及沙田。

  6. 長者患上傳染病的情況,實在令人關注。生活於院舍的長者,在密集的環境及流程下被照顧,受到的威脅更大,因此更需要高度注視相關的安全及預防感染措施。

  7. 雖然目前已有為公立醫院病人提供私營醫療的資訊,設立共同護理計劃及公私營病歷互通機制,方便病人轉用私家服務,但有關的銜接措施仍未普及。

透過下列四項策略,達致目標:

  1. 制訂全面的醫療政策

    • 規劃和發展醫療護理基礎設施時,需考慮社會環境和地區人口結構因素。

    • 與社區內提供醫療護理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商營團體及照顧者合作,為長者建立整合無縫的醫療護理體制。

    • 評估政府基層護理體系的角色及定位,鼓勵有經濟能力的長者使用私營機構的服務。

    • 促進長者了解病人權益與責任,包括知情權、醫療收費、藥物、決定權、保密權。

  2. 促進長者健康

    • 加強「預防勝於治療」的教育,從小開始,即由嬰兒期、童年、青少年期、成年期以至老年,推廣健康環境及生活模式,鼓勵長者痡`運動、培養良好生活飲食習慣,減低可以預防的患病風險,以延長他們的健康歲月。

    • 提倡長者全人保健計劃,針對個別疾病,擬訂早期介入、相關的社區措施及安排配套。

    • 聯繫不同的政府部門、學術機構、其他提供醫療護理服務的機構及照顧者,建立伙伴關係,共同參與促進長者健康的工作及活動計劃。

    • 檢視現有長者健康中心的資源分配,增加長者健康檢查的名額,減少輪候時間。

    • 增加資源及制訂措施以減低長者(特別是那些處於不利環境的長者,如居於安老院舍及缺乏家人支援的獨居長者)感染流行性傳染病的風險。

  3. 鞏固核心醫療護理服務

    • 回應老齡化社會,加L老人專科服務,為長者提供綜合性的急症、延續、日間醫療及社區護理。

    • 擴展非緊急救護車接送服務。

    • 增撥資源,提昇社區老人科小組評估計劃的內容及擴大服務對象至有需要人士及機構/單位。

    • 設立促進病歷流通的制度,協助年長病人明白及同意,讓各層面的醫療護理、公營和私營醫療系統可以雙向互通。

  4. 注重康復服務

    • 保障年長病人出院後的健康,加L醫院以外為年長病人而設的療養和康復專業支援和設施。

    • 鼓勵私營醫療系統和社會服務機構,開辦短期住宿/日間暫顧或到戶服務,按長者及其家人需要,提供短期的療養和復康服務。

    • 進行專職醫療服務及社康服務的規劃,加強為出院長者提供社區支援。

    • 檢討有關政策,提供所需的資源及有效配套,以讓長者可在院舍或家居療養善終。

2.1.2 建立一系列社區支援服務,促進長者的精神健康。
  1. 隨著生活環境的改善和醫療的進步,香港人的壽命不斷延長。一般而言,步入晚年要面對個人和生活上不少實質的改變,包括身體各項功能的退化缺損、失去工作崗位和經濟收入、親友的離世或關係轉變等。

  2. 壽命的延長並不等於精神健康,根據2005年4月醫院管理局出版的〈老人精神科速治服務快訊〉報導,在香港80萬名65歲或以上的長者中,約5%患有抑鬱症,但尋求醫管局的精神科協助的只有8千多人,而私家醫生處理的個案則更少,顯示患有抑鬱症的長者求助率偏低。

  3. 香港的長者自殺率居世界最高者之一【參考資料】。自殺的成因眾多,而精神病,尤其是抑鬱症,一向被視為成年人自殺的重要因素。而在長者中,它們的關係更為明顯。根據全球首份對華人自殺長者與一般長者的比照研究發現,86%的自殺長者患有一種或以上的精神疾病,包括各類型的抑鬱症(78%)、精神分裂及其他幻覺性精神病(10%),另有6%酗酒。抑鬱症的老年患者比一般長者的自殺風險高出近60倍。醫院管理局於2002年在香港各區推出「速治服務」,為有情緒問題及自殺傾向的長者提供評估及治療, 減低自殺風險;並為區內長者服務機構員工舉辦專題講座及培訓,以及早察識,作出轉介或介入。

  4. 老年痴呆症是常見的老人精神健康問題。研究顯示,踏入60歲後,患痴呆症的比率會隨年齡遞增,每年長5歲,病發率就會增加1倍。衛生署與中文大學的最新研究推算,全港有7萬名70歲或以上、住在社區的長者,患有老年痴呆症,佔該年齡組別9.3%,但高達90%都不知道自己患病。

  5. 近年,雖然老年痴呆症逐漸受到關注,亦投入資源發展出不少服務及支援的工作,無論在院舍或社區,均可得到相關的服務配套。但在整體服務的協調和各專業的連繫上,仍未能建構出緊密的社區和院舍服務網絡;同時,各相關的服務職系的配合仍欠妥善。
  1. 正視晚年的生活壓力,孤獨、失去自我價值感、健康日差及財務困難。

    • 盡快全面檢討精神健康政策,促使長者及家人正視長者精神健康。

    • 就本港長者精神健康的狀況及政策,進行定期研究,以推出相應措施,提升相關的服務質素。

  2. 回應常見的老人精神健康問題,包括老年痴呆症(失智症)、抑鬱症。

    • 針對老年抑鬱的基本成因,提供所需資源讓政府和非政府機構協助長者解決生活上的問題,促進他們的精神健康,協助他們積極面對人生。同時,進行宣傳教育,讓長者家人、與長者有接觸的前線員工等,防範和及早察識長者的抑鬱和困擾。

    • 檢討醫院管理局轄下各分區的老人精神專科、老人精神科速治服務的服務範圍及有關設施位置,以就近服務及交通便利為原則,確保完整覆蓋各區,避免因設施偏遠、交通不便等原因,影響長者求診的意願。

    • 加強預防常見的老人精神健康問題的服務,例如增設記憶診所,為有認知障礙或懷疑患上老年痴呆症的長者,提供及早介入服務。

    • 增加老年痴呆症患者的暫托照顧服務,簡化申請服務的程序。

    • 為家居照顧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家庭,提供改善家居環境的諮詢服務,亦為有經濟困難者提供適當支援。

  3. 提升核心服務質素

    • 加強整體醫護人員的相關培訓,鞏固老人精神科在診斷、治療、藥物、住院及復康等各方面的服務。

    • 增聘醫護及其他專職人員。

    • 滿足長者的精神健康需要,重整服務相關人手比例、治療資源及常設配備。

議題 2.2 專業發展

目標
現況檢視
策略行動
2.2.1 加強醫療工作人員及專業人士的培訓,提高服務質素。
  1. 長者人口的上升和服務需求增加,是一個必然的互相影響關係。長者服務需要跨專業的配套和專職人才。在培訓和發展長者服務專業人才方面,目前仍然未有整體和全面的規劃;亦沒有就未來的服務發展需要,定下相關的設計和配套。

  2. 社會福利界別的護理人手不足問題4,已經持續影響服務的運作和質素。現時有關部門在培訓專業和前線護理人員方面,包括護士、保健員和起居照顧員,未有整體計劃,令供求嚴重失衡;加上護理行業為人手密集及厭惡性工作,當整體經濟逐步改善時,福利界及護理行業的人力市場,便會面對巨大的競爭。公私營機構人手短缺所造成的惡性競爭,對服務的影響亦逐步顯現。

  3. 護理人員的不足,包括人才和質量,社福機構在各項服務規範(如安老院條例、服務津助協議等)下,使用不同方法,以滿足服務標準,及維持服務質素。現今的人手問題已影響到服務水平的持續發展,實在不容忽視。

  1. 為各專業界別作出適當的人力統籌

    • 透過大學及培訓機構,為有意投身社會福利界別的人士,開辦額外的訓練和增設專業資格課程,加強老人學科和護理學科的教育培訓。

    • 積極解決社會福利界別護理人手不足的問題︰檢視護理人員於各類工作單位下的僱用條件,提供安全穩定的工作環境;按人力市場的現況,提供工資補貼,加L專業提昇,吸引護理人員於非醫院環境下工作,令資助機構有足夠競爭能力,聘請較高專業資格的護士。

    • 定期就本港長者服務發展狀況,進行研究,以作出相應措施,提升本港的長者服務的人手配備。

  2. 提升專業服務的質素

    • 確保整體長者服務的質素,持續地為非正規護理人員提供相關的資訊和培訓。

    • 檢討現行資助服務的運作,按服務使用者的需要,調整社工、註冊護士、登記護士,保健員或其他專職及護理前線人手的比例。

  3. 回應目前護理服務人手嚴重不足的危機,即時與其他醫護服務單位及照顧者合作,提供暫時、短期及長期的解決問題方案。

議題 2.3 長期護理

目標
現況檢視
策略行動
2.3.1 回應老齡化社會發展,建立與時並進的長期護理系統
  1. 長期護理是提供長期性的健康照顧、個人的照顧和社會性的服務等系列照顧措施。由於耄耋人數的上升,預計未來5-10年,長期護理的需求將高速增長,政府需要及早作出規劃,按長者人口的上升增加長期護理服務的名額,以應需求。

  2. 「積極樂頤年」、「社區安老」、「持續照顧」和「把資源集中用於最有需要的長者身上」,乃是現行的長期照顧政策。

  3. 社署在2003年實施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統一登記機制,如要申請服務,必須經過統一評估。

  4. 現時約有3,300名長者使用須接受體格評估的上門家居照顧服務,接受個案管理、起居照顧、護理服務、康復治療、送飯、家居清潔及護送等服務。另外,有16,000名長者使用無須接受體格評估的上門家居照顧服務,包括送飯、家居清潔及護送服務。雖然兩者均無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但前者約有64%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後者則有74%是綜援受助人。此外,現時全港有51個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提供1,975個日間護理名額。

  5. 當體弱長者難以留在家中生活,可入住安老院舍,接受住宿照顧。本港的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有提供住宿照顧服務。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全港約有71,879個安老院舍宿位,當中25,829個是政府資助的院舍照顧宿位,由資助安老院舍、合約院舍和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提供。此外,有23,000名長者以綜援款項居於私營安老院舍的非資助院舍照顧宿位。換言之,政府直接或間接為48,829名長者(佔現居於安老院舍的62,000名長者的75%)提供資助,讓他們接受住宿照顧服務。

  6. 在2006-07年度,政府在資助院舍照顧宿位、社區照顧服務和其他為長者提供的支援服務方面的開支,約為29億元。

  7. 目前公帑資助的服務,仍未能解決長期護理需求日增的問題,病人在出院後需要長期護理照顧,但他們並不能夠即時獲得服務,而必須經過為期最少兩個月的申請和評估過程;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服務不足,輪候時間長達32至44月。截至2008年3月,名單上的輪候者多達23,175人,其中6,213人申請護養院服務,輪候期長達44個月。而於2007-08年度,在輪候期間逝世的長者人數達1,539人。

  8. 由2001年起,政府開始引入競爭性的安老院舍投標制度予營運機構。自此,政府訂出的單位成本不斷下降;反之,隨著本港近年經濟改善,勞工市場緊張,服務機構難以提供較佳的聘用條件,以招聘和挽留員工。再者護士等護理人手供應不足,服務機構受制於緊絀的資源,更難在人力市場上爭取到所需的護理人才,令長期護理服務質素面臨嚴峻挑戰。

  9. 清貧長者而又最有需要的一群,往往未必得到資助住宿照顧服務。事實上現時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長者當中,約有70%都是綜援受助人,應否加大力度把資源集中分配在資助安老院舍宿位方面,或者私營院舍只持有護理安老院牌照,乃是一個複雜問題。須視乎老年人口是否作好準備在社區安老、是否有更健全的市場提供不同的優質住宿照顧服務,以及長者是否有較佳的經濟能力應付長期照顧需要等因素。

  1. 因應人口結構和社會需要,檢視目前的長期護理政策和設施的成效,以此作為規劃未來全面的長期護理政策的基礎,並為其服務設施的角色及功能定位,釐定相應的服務內容、設備的要求、上下層架構配套(如公私營機構的角色和合作、醫療和社服的協作方法)等。

  2. 積極研究長期護理融資的方法,使本港的長期護理系統可持續地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高質素的照顧,並同時是社會和個人都可以負擔的,使不同經濟能力、不同需要的長者,均可選擇其所需的護理服務。

  3. 目前的長期護理服務和系統,需盡快跟進以下事項:

    • 改善社區、家居及院舍服務或社區服務的協調。

    • 根據長期護理服務使用者的服務需要,計算及確認不同照顧水平的個案成本和津助額,以改善院舍的財政狀況,確保服務質素不會因資源不足而受影響。

    • 及早作出規劃,應付未來長期護理需求的高速增長,改善服務輪候情況。

    • 推動醫院照顧與非醫院照顧的銜接,包括:

      • 擬訂適用的轉介指引和常規,提高地區為本的相互溝通渠道,促進醫療及福利服務之間的介面接觸

      • 醫院聯繫院舍、日間照顧中心、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等,為將出院的長者做好出院後的療養及復康計劃,並攜手配置所需的支援,以確保長者在出院後,得到良好的照顧和復康服務。

優先方向I:發揮長者潛能詳細內容

優先方向III:建立適切環境詳細內容

優先方向IV:提供基本安全與生活保障詳細內容

 

重 要 告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