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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概 況


社 聯 簡 介

 

四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環境產生劇變,加上大量難民由內地湧至,大規模的救濟工作變得刻不容緩,慈善團體及福利機構遂紛紛成立,為市民提供適切的服務及援助。為了有系統地統籌及策劃各種福利服務工作,志願機構組成了「緊急救濟聯會」,由於福利機構的數目不斷增加,所提供的服務亦日趨多元化,協調和聯絡的工作變得更形重要。在1947年,聯會蛻變而成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簡稱社聯﹞,並於1951年正式成為法定團體。

社聯現時共有超過340個機構會員,它們透過其屬下遍布全港3,000多個服務單位,為本港市民提供超過九成的社會福利服務。


我們的定位

社聯是一個代表非政府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具清晰信念與專業能力的聯會組織,致力推動本港社會福利的發展。

我們的信念

社聯與會員機構共同信守社會的公義、公平,肯定人擁有天賦的權利,而社會有責任確保每個公民享有基本的社會和經濟資源,發揮潛能;個人亦有義務履行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自力更生、實現自我。

我們的抱負

在本港建立一個具高度問責性、有效率、具成效、能照顧社會需要的社會福利界,維護社會的長遠持續發展和市民的福祉。

我們的使命

社聯與機構會員透過下列途徑,共同推動社會福利的發展,

  • 增強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問責;
  • 推動更完善的社會福利服務;
  • 促進機構服務社會的能力;
  • 共同倡導公平、公義、共融和關懷的社會;
  • 讓本港福利界成為國際社會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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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聯 核 心 業 務

機構發展及伙伴聯繫

支援社會福利機構;提供會員服務及專業支援;促進資源發展;加強公眾對福利服務及機構的認識;增強公眾問責,以及推動社會福利界與商界及其他專業團體的策略伙伴聯繫,共同建立共融及關懷的社會。

服務發展及聯繫

推動社會服務發展及策劃;提升服務質素;促進及鼓勵機構實踐良好工作模式;檢討服務模式;鼓勵機構互相分享經驗,促進彼此合作,以及掌握社會需要及轉變。

卓越管理及效率促進

統籌社聯的培訓課程;增強福利機構的能力;促進社會服務效率及成效;推動機構分享卓越管理經驗,以及應用管理系統及工具以改良社會福利服務的管理及提供。

政策研究及倡議

進行及支持影響福利及社會發展政策的實證研究;監察及分析社會發展數據及趨勢;對社會政策進行分析、倡導及回應;與政策制訂者保持經常對話,並促進公眾認識及影響政策制訂。

國際及地區事務

保持與海外接觸,維繫網絡,以豐富本地經驗及促進服務提升;代表本港志願福利界參與及為國際及地區社會福利及社會發展議程作出貢獻;協助本港社會福利界掌握與福利事務及服務標準借鑑有關的國際議程,以及監察國際條約在本地實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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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聯 會 員

社聯會員有兩類: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社聯的工作主要以機構會員為基礎,自2001年進行組織更新檢討後,已不接受個人會員申請。凡宗旨與目標與社聯之宗旨與目標一致、熱心社會服務,又或真正提供直接社會服務滿足現時社區需求為其主要工作之社會服務機構,均可申請成為社聯機構會員。

機構會員

根據社聯章程第十三條,申請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 須經本會承認其非牟利團體;
  2. 開辦至少一年;
  3. 須有公司章程或類似公司文件;
  4. 須印備年報及核數報告或經證明為正確的周年收支帳;
  5. 必須遵守本會執行委員會隨時修訂的其他條件。

永久個人會員

凡於2001年9月27日以前已登記成為永久會員的人士,將成為社聯永久個人會員,直至他們辭退會籍或死亡。

機構會員數目現為349(截至2008年3月),其中137個正接受政府資助,128個為香港公益金會員機構,並有57個接受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的周年捐款。會員機構中,有41個自助組織、7個專業人士團體、6個社工訓練院校,以及4個基金會。

根據機構會員資料顯示:2006/07年度經費超過5,000萬元的大型多元化社會服務機構共有58個(約為17%),年度經費在500萬元至5,000萬元的中型多元化社會服務機構共有95個(約為27%),年度經費在100萬至500萬元之間的中小型機構共有105個(約為30%),而年度經費在100萬以下的小型機構則共有91個(約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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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聯 組 織 架 構 及 核 心 業 務 功 能 圖 表

社聯組織架構及核心業務功能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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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聯 主 要 職 員


行政總裁 : 方敏生女士
業務總監 : 蔡劍華先生(發展及協作)
  陳榮亮博士(服務發展)
  蔡海偉先生(政策倡議及國際事務)
  黃錦文先生(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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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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