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社區情況
家庭結構
| 核心家庭 |
 |
香港人口持續上升。2008年,全港人口為701萬人,共有229萬戶家庭。每戶平均人口由1991年的3.4人下降至2008年的3人
。 |
| 結婚數字下降 |
 |
1991至2000年間,男女性的粗結婚率持續下降。1991年的男女性粗結婚率分別為每千名男性人口為13.6,而女性人口為14.1宗。但有關比率在2001年至2007年期間則大致上升。在2007年女性及男性的粗結婚率分別大幅上升至每千名人口有13及14.4宗。 |
| 出生數字下降 |
 |
出生率亦逐年下降,由1991年的 68,281名下跌至2005年的57,124名,跌幅16%,但在2004起稍見反彈,惟當中25.9%(12,915名)的嬰兒的父母(單方或雙方)是內地居民。至2006年,全港出生的嬰兒達65,194名,當中40%(26,132名)為內地婦女產下的嬰兒。 |
| 跨境婚姻及家庭上升 |
 |
近年內地與香港交往頻繁,跨境婚姻數目持逐上升。在過去20多年,跨境婚姻的數目由1986年的16,451宗,上升至2007年的26,203宗,其中在香港登記的宗數由1986年的782宗大幅上升至2007年的18,387
宗,佔全港登記結婚數目的38.7%。大部分的跨境婚姻涉及香港男性居民迎娶內地女性,這類跨境婚姻的數字由1986年的15,776宗,上升至2007年的21,888
宗。近年,香港女性與內地男性結婚數字正上升,由1986年的675宗,上升至2007年的4,315宗。按教育局的資料顯示,現時有超過五千名學童每日跨境上學。 |
| 離婚數字上升 |
 |
1981年至2004年期間,離婚數字急速增長。離婚數字在2004年進一步上升至15,604宗的新高位,但於2005年,離婚的數字下降了5%至14,873宗。女性單親人士數目由1991年的23,059
人大幅增加至2001年的45,072人,而男性單親人士數目的增幅較少,由1991年的11,479 人增至2001年的13,388人
(上升17%)。
|
| 長工時工作父母上升 |
 |
在過去10年(1996-2005),父母其中一方及父母雙方每周工作多於60小時分別增加30%及42%,人數超過20萬。長工時影響家人相處的時間。同時,長工時的單親家長也上升了83%,由4,200人上升至7,700人。長工時會嚴重影響家人關係及親子的互動。 |
| |
| 社區健康 |
| |
| 濫用精神科藥物上升 |
 |
人濫用藥物者的呈報總人數由1998年至2008年起伏不定,但大致上呈下降趨勢,只在2000及2001年輕微回升(分別為18,335人和18,513人)。此後,濫藥數字穩步下降,在2006年曾降至13,252人,但於2007年再次逆轉上升,在2008年呈報人數增加至14,175人
。 |
 |
濫藥趨勢已由吸食鴉片類毒品(主要是海洛英)轉變為吸食危害精神毒品,呈報吸食危害精神毒品的整體人數在1998至2008均有上升,有關人數在2008年更高達8,306人。 |
 |
至於21歲以下濫用藥物者,近年有顯著上升,其嚴重程度令人憂慮。21歲以下被呈報的濫藥者在2008年有3,430人,在三年間增加了51%。整體濫藥人口漸趨年輕,21歲以下濫藥者比例由2005年的16%增加至2008年的24%。而年齡在12至17歲間的青少年濫藥者的數及比例亦有明顯增加。 |
回頁首
挑戰與發展方向
回頁首
服務現況
家庭及社區服務是從個人、家庭及社區層面介入,以強化家庭的支援和關懷功能,推動自助互助積極參與社區的動力,提升家庭及社區的生活質素,最終達到社區共融。
|
服務種類 |
服務內容 |
服務單位
(截至2009年5月) |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為家庭提供教育性、發展性、治療性等的小組及個案輔導工作。同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並有工作員提供外展的服務,以接觸有需要的家庭。 |
61個單位(社會福利署:40;非政府機構:21個單位)
|
| 家庭調解服務 |
由一位合乎專業資格及公正的第三者(「調解員」)負責協助家庭成員以協議方式處理分居或離婚事宜。 |
9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
|
|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
社會福利署設立特別的部門,目標性地處理虐待配偶及虐待兒童個案。 |
11個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
| 家庭暴力及性侵犯服務 |
婦女庇護中心是為協助受家庭暴力困擾的婦女及子女提供臨時的居所而設。 |
非政府機構營辦4間政府資助的婦女庇護中心,提供約180個宿位。2009年底將增加至5間婦女庇護中心。
|
家庭危機支援中心亦為家庭關係緊張的人士提供短暫住宿及輔導服務,協助疏導情緒。 |
1間家庭危機支援中心。
|
施虐者輔導服務,跟據《家庭暴力條例》,部份被頒強制令的施虐者可能被強制要求接受施虐者輔導。社署接到法庭的個案後,將轉介案主至非政府機構接受服務。 |
7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
|
性暴力受害人服務,現時有一所機構設立特別服務,分別提供醫療及性輔導的一站式危機支援服務。
社會福利署及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亦會24小時為受害人提供危機支援服務;此外,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亦會提供臨時住宿服務。 |
一項由非政府機構自行營辦之性侵犯受害人一站式危機介入服務計劃
1間綜合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
|
| 社區中心 |
為社區內所有年齡人士提供一個聚首的地方,透過舉辦活動,推動社區融合、社會責任及自助互助精神,並同時加強個人及家庭的能力,解決社區內的問題,促進及改善社區的生活質素。 |
13間社區中心
|
| 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 |
在普遍缺乏社區及福利設施、貧乏及過渡性的社區提供社區發展服務。 |
18個工作隊
|
| 邊緣社群支援計劃 |
透過外展服務、支援服務、個案輔導、小組服務等幫助釋囚、精神病康復者和露宿者重投社會。 |
1隊
|
| 市區重建社會服務 |
協助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包括由房屋協會執行項目)影響的居民,提供個人及家庭輔導服務,特別協助弱勢社群重建社區支援網絡,並提升他們的自助互助能力。 |
3個工作隊。
|
| 駐屋宇署支援服務 |
協助受屋宇署維修或清拆影響的人士或家庭處理情緒或經濟困難。 |
4個工作隊。
|
| 藥物誤用服務 |
推廣社區預防藥物誤用工作,並為藥物誤用者提供輔導、戒毒服務、善後及就業服務等,以協助他們重返社會。 |
共有27個政府及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提供住院戒毒治療及復康、預防及支援輔導服務和門診治療服務
|
| 少數族裔人士服務 |
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予居港的少數族裔社群,以建立及加強居港少數族裔的互助支援網絡,並協助居港少數族裔適應香港的社會環境以及融入主流社會,同時亦增加本地居民和居港少數族裔之間的互相了解,促進種族融和。 |
共有61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單位
|
|
回頁首
(2009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