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0 5 - 0 6 年 度 業 務 計 劃

機 構 業 務 重 點
關鍵議題
目標
主要項目
成果
  1. 促進業界發展福利服務資源。
 
1.1 減低資源削減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1.1.1 就撤銷削資及延長過渡補貼,與政府談判。

  • 與社會福利署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直接對話。(第一至第四季)
  • 持續向機構會員匯報進展。(第一至第四季)
  • 提供方案供政府考慮。(第一季)

 

  • 繼續與署方及局方對話。
  • 作出四次進展匯報以及舉行兩次機構首長會議。
  • 把執行委員會通過的建議方案,提交署方及/或局方。
1.2 推動及建立志願福利服務機構的能力,動員新的社會資源。 

 1.2.1 為志願福利服務機構捐獻及籌款,建立基礎建設。

  • 為企業及私人基金建立網絡。(第二季)
  • 協助籌款人士成立專業組織。(第三季)
  • 為籌款人士出版實務指南。(第三季)

 

  • 與基金建立經常性對話,並提供轉介和資訊的支援,促進基金捐助業界。
  • 舉辦不少於兩項活動。
  • 出版實務指南。

1.2.2 協助物色、辨識及配對合作伙伴

  • 舉辦社會服務午餐會及探訪。(第三季)
  • 進行一項配對計劃。(第四季)

 

  • 舉辦四個午餐會/探訪。
  • 發展一套配對機制及舉辦配對活動,以便志願福利服務機構申請攜手扶弱基金。

1.2.3 推動及嘉許志願福利服務機構履行慈善問責。

  • 舉行志願福利服務機構慈善問責大獎。(第三季)
  • 為志願福利服務機構辨識卓越實踐工作手法及發展一套自願性慈善問責制度。(第三季)

 

  • 舉行頒獎禮。
  • 建立一套機構普遍接受的制度。
  1. 制訂扶貧議程。
2.1 倡議及動員各方支持,訂立扶貧的行動綱領及可行方案。   2.1.1讓社工及志願福利服務機構參與辦識及分析特定人口組群的需要(例如兒童,長者),並提出建議。(第一至第三季)

  • 擬備以下文件,提交政府及立法會:
    • 預防及減少跨代貧窮
    • 長者的社會保障
2.1.2 讓不同界別的專家參與研究及提出建議,以處理就業貧窮和低收入家庭的需要。(第一至第三季)
  • 向政府及立法會提交立場書。
2.1.3 聯縏及包攬不同智庫組織及社會團體,加深對貧窮問題的認識和定義,以及凝聚力量處理有關問題。(第一至第四季)
  • 舉行兩至三次訪貧活動。
  • 舉行兩至三次圓桌會議。
  • 擬備文件,總結參加者對消減貧窮的意見。
2.2 回應政府及立法會進行的綜援檢討,並就改善綜援制度作出建議。  2.2.1監察進度及向政府和立法會提交有關綜援檢討和基本生活需要調查的建議。(第一至第四季)
  • 向政府及立法會提交有關綜援檢討和基本生活需要調查的建議。
2.2.2 舉辦研討會,讓志願福利服務機構與社會福利署討論綜援制度的運作事宜。(第一至第三季)
  • 為志願福利服務機構舉辦研討會。
  • 與社會福利署會面,討論志願福利服務機構提出的事項。
  1. 與政府就福利規劃發展更有效的的伙伴合作。
 
3.1 與政府結成伙伴,合作制訂每年福利議程及建立地區福利規劃機制。   3.1.1 整理業界對社會福利的未來方向和福利議程的意見,並且爭取支持。(第三季)
  • 推動非政府機構討論,鞏固及確保他們的意見獲政府考慮。
3.1.2 與政府合作及推動復康及長者服務界參與制訂新的復康計劃和政策議程,以回應人口老化。(第二季)  
3.1.3 組織地區之間的分享網絡,推動志願福利服務機構參與地區福利規劃,以及回應政府提出的地區福利規劃制度設計草案。(第四季)
  • 建立網絡,加強不同地區的同工作出分享。
3.2 重新確認志願福利服務機構在規劃及提供福利服務的角色及貢獻,並與政府協商福利議題訂定程序。

3.2.1 就下列範疇,與業界及政府合作

  • 評估長者地區中心和長者鄰舍中心。(第四季)
  • 安老院轉型及在非醫院環境下為長者提供的療養服務。(第四季)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運作。(第四季)
  • 社區發展服務的政策方向。(第四季)
  • 透過攜手扶弱基金提升業界的能力。(第一至四季)
  • 推動志願福利服務機構的討論,整理有關意見,並獲政府考慮。
  3.2.2 透過本地福利會議討論制訂福利議程和分享實證為本的實踐經驗。(第四季)
  • 舉行本地福利會議,並獲得三成機構會員參與。
  1. 提升內部能力及維持機構財政可持續性。
4.1 加強公眾認識及支持個別福利議程、福利服務,以及志願福利服務機構。 4.1.1 就公眾對志願福利服務機構的態度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修訂社聯整體公關策略,包括傳媒策略和行動計劃。(第三季)
  • 向相關常設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及建議。
  • 向管理層提交經修訂的公關策略及行動計劃。
4.2 強化業界對社聯的認受性和支持。 4.2.1 進行會員調查,以收集機構會員對社聯主要項目、服務及表現的意見。(第三季)
  • 向相關常設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及建議。
4.3 強化社聯財務持續性。 

4.3.1 建立商務發展能力:

  • 發展社聯的服務收費政策。(第一季)
  • 發展項目計劃成本框架。(第一季)

 

  • 向管理層提交草擬政策。
  • 向高級職員會議提交草擬框架,徵詢意見。
4.3.2 就2006-09資助服務協議與社會福利署進行商議,並與公益金探討2005-06年度和未來的資助。(第二季)
  • 確保持續獲得這兩個機構的資助,並達到計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