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倡議成果 |
- 已組織有特殊需要社群,協助他們表達意見。
- 已發展對話機制,廣邀主要商界、專業及社會團體的領袖參與關注弱勢社群的基本民生問題,以及社會發展方案的討論。
- 已發展及推廣社會發展議程,增加公眾及政府認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應與經濟同步發展。
- 已收集、整理及發表社福界對草擬福利藍圖的意見。
- 已和服務使用者及社區討論並確認有關的福利藍圖建議。
- 已重建與政府在福利策劃及發展方面的伙伴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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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資源發展成果 |
- 減輕削減資源對界別所造成的影響,以及為界別引入新的資源。
- 已增強機構在籌款及資源發展的能力,使它們有更強的問責性、以捐獻者為中心,以及有效地讓企業/社區的捐獻者參與。
- 已增強企業/基金捐獻者之間的透明度,並作出明智的捐獻以及合作。推廣傑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楷模,予以嘉許,延續企業社會責任的力量。
- 已建立/改善配對機制,有效地讓商界參與福利界的工作,幫助弱勢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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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內部流程改善 |
- 推行員工績效管理系統。
- 檢討及推行改進的管治層及職員架構。
- 發展收費業務模式。
- 發展機構績效檢討系統,並由執行委員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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