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會籍
任何本會會員如欲退出會籍須以書面通知本會執行委員會。
在以下情況下執行委員會有權開除本會會員的會籍:
- 凡不履行本會章程第七條之規定者;
- 凡機構會員不符合本會章程第十三條所規定的本會會員資格者;
- 凡逾期半年未繳交會費者;
- 凡機構會員未能在其財政年度終結後的十八個月內提交核數報告書,或經證明為正確的周年收支帳目;
- 如執行委員會認為其行為或作為對本會的聲譽有損者。
執行委員會將每三年核實所有機構會員身分。 執行委員會有絕對權力開除本會會員的會籍。
本會設有獨立上訴委員會,處理有關會籍上訴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