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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守 則

1. 使用圖書館服務及設施
  1.1 持有有效圖書館會員證者,方可使用圖書館服務及設施。
  1.2 訪客及外來人士必須得到圖書館職員許可,方可進入圖書館。
2. 申請成為圖書館會員
  2.1 有興趣成為圖書館會員的人士或團體,須填交入會申請表格。圖書館會員類別:
    團體會員 (社聯的機構會員可免費申請一張圖書館團體會員證)
  • 以團體/機構/組織名義申請成為圖書館會員
  • 成功申請的團體會獲發一張圖書館會員證
  • 團體內所有職員可憑證使用圖書館各項會員服務及設施
  • 團體會員亦可為其附屬單位申請附屬證

個人會員 (社聯的永久個人會員及各委員會委員可免費申請一張圖書館個人會員證)

  • 以個人名義申請成為圖書館會員
  • 成功申請的人士會獲發一張圖書館會員證
  • 個人會員可憑證使用圖書館各項會員服務及設施
  2.2

會費

團體會員
年費
社聯機構會員
免費
其他團體
HK$200
附屬證
HK$100

個人會員
年費
社聯永久個人會員及各委員會委員
免費
社聯機構會員職員
HK$50
學生
HK$50
其他人士
HK$100
3. 圖書館使用者守則
  3.1 所有圖書館使用者必須遵守圖書館的守則及按照職員的指示,使用圖書館服務及設施。
  3.2 任何人士使用圖書館均需登記,並將手提袋、公事包、書包等物品存放在流通處。
  3.3 圖書館內必須保持安靜。
  3.4 圖書館內嚴禁吸煙及飲食。
  3.5 影印機使用者須遵守版權法例。擅自複製電腦軟件或視聽資料均屬違法。違例者須負上所有有關的法律責任。
  3.6 任何人士如違反圖書館守則,防礙他人使用圖書館或影響圖書館正常運作,圖書館職員有權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
4. 借書守則
  圖書館會按不同類別的會員,提供不同的借書服務。借書守則如下:
  4.1 會員如欲外借圖書館資料,須在流通處辦妥借閱手續,方可攜帶資料離開圖書館。
  4.2 借書時須出示有效會員證。
  4.3 個人會員不可將會員證轉讓他人。團體會員不可將會員證轉讓給非該團體職員的人士。
  4.4 會員證申請人須負責因逾期歸還、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的罰款。
  4.5

借閱數量及期限:

 
團體會員
個人會員
社聯機構會員
其他團體
社聯
永久個人會員
社聯
各級委員會
委員
社聯
機構會員職員
學生
其他
人士
外借數量
5項
5項
5項
5項
5項










續借次數
2次
2次
2次
2次
2次
主要館藏
2星期
2星期
2星期
2星期
2星期
視聽資料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期刊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1星期
  4.6 歸還及續借資料:所有借出的圖書館資料,均蓋有最後還書日期,會員必須在還書日期當日或之前歸還。如無其他人預定使用該資料,方可申請續借。借書者須攜同該資料前往流通處或自行在互聯網上的圖書館系統辦理續借手續。
  4.7 逾期歸還資料:會員必須在借書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歸還資料。逾期歸還資料須繳交罰款。罰款由借書限期屆滿翌日開始計算,每項資料罰款計算方法如下:

第一週: 每逾期一日,罰款五元。
第二週起: 每逾期一日,罰款十元。

借出的資料如未能在借閱限期屆滿後兩週內歸還,會員戶口會被即時凍結,直至交還資料及罰款。如借出的資料未能於借閱限期屆滿後四星期內歸還,將作遺失資料處理。會員除須繳付逾期罰款外,還須繳付重新採購及處理該項資料的全部費用。

  4.8 逾期通知:圖書館會向逾期歸還資料的會員發出逾期通知單。惟圖書館不會接受以未有收到通知單為理由,要求減免罰款。
  4.9 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會員須檢視所借資料是否完整無缺,如發現資料已損破,請即通知圖書館職員。如有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會員須繳付重新採購及處理該項資料的全部費用。如資料無法購買,須繳付港幣三百五十元罰款。
5. 遺失會員證
  如遺失會員證,請立即通知圖書館職員,以便職員馬上註銷該證。凡以該遺失證件所借出的資料,會員須負上所有歸還的責任。補領新證須繳付港幣三十元費用。
6. 損毀及盜竊圖書館財物
  圖書館內的所有資料及設施乃圖書館財物,任何人士如未經許可而帶走或損毀圖書館財物,均屬嚴重罪行。會員如被證實蓄意損毀或盜竊圖書館財物,會員資格會被取消。
7. 申請退會
  會員如欲退會,可知會圖書館職員辦理退會手續。會員須交還會員證,而已繳付之會費將不獲退還。
8. 特別規則
  除上述守則外,圖書館職員可因應倩況,對館內一切設施的運作及管理,作出特別安排。

 
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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